[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676D/2021-00050 | [ 发文字号 ] | 云台府发〔2021〕6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云台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3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5 |
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台镇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云台镇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
通知
各村(居),场镇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产业发展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寿区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长动防部办〔2021〕13号)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于2021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现将《云台镇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云台镇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以及农业农村部《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形势,结合当前我镇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流行,努力确保“四大安全”,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助力。
二、时间安排
全镇秋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9月10日至10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9月10日至9月20日为组织发动、防疫技术培训和防疫物资准备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为集中防疫消毒行动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为查漏补防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为检查考核和秋防总结阶段。
三、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行动。一是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流动宣传车、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村入社、逐场逐户宣传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及相关政策,对生猪产业相关从业人员规范其养殖行为,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镇农业服务中心要落实专人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采取走访问询或电话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排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上报和果断处置;排查时发现常见多发病的,要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要强化对牛羊“两病”开展疫情排查。排查后要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档案,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
(二)切实做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督促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屠宰、流通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降低面源污染,要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在秋防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在秋防行动后,每月25日到30日全镇统一开展饲养场常态化大清洗大消毒行动。
(三)分类实施强制免疫。根据农业农村部《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规定,将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纳入国家强制免疫病种财政补贴范围;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将犬只狂犬病纳入市级免疫病种财政补贴范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要指导养殖场户根据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基层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一个散养点由一名兽医穿戴一套防护服和一双鞋套,进出均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免疫同时,要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农村散养户填发《动物免疫证明》,各村居要建立村级《防疫档案》,并上报农业服务中心。
(四)抓好防疫监管。镇农业服务中心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规模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
(五)抓好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基于监(检)测或风险评估报告基础上的产地检疫制度,实施产地检疫时,严格查验免疫抗体监(检)测或风险评估合格报告、养殖(免疫)档案,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实现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双倒逼”。
(六)持续做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外堵、内防、严管、保供、应急”总体要求,狠抓关键环节和关键措施,持续做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在养殖环节,要着力生物安全,做好监测排查、清洗消毒,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在调运环节,要着力调运备案、引种审批、指定道口准入、落地隔离观察及检测等制度实施,“点对点”凭检疫合格证和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报告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在屠宰环节,要着力“两项制度”落实,做好屠宰检疫、肉品检验和非洲猪瘟自检,确保产品质量。同时要继续督促指导养殖、运输、屠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环节落实定期清洗消毒制度,最大限度地控制面源污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云台镇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 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江凤梅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镇财政办、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四职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动物疫病防控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蔡喆任办公室主任,段鹏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畜牧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强化工作职责
1. 镇人民政府
组织实施本次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对全镇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负总责。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的组织宣传、发动、经费保障,督促各村(居)委会,严格按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责任。
2. 镇农业服务中心
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前期准备,确保防疫物资齐备。一是负责开展免疫质量监测及免疫密度抽查;二是对本区域内的畜禽养殖业主及防疫人员,开展一轮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培训;三是农业服务中心指派的包片兽医负责对责任村开展疫情普查,动物流行调查,监督指导村级动物防疫员严格按规范操作;四是对全镇动物疫病防控情况进行评估,数据汇总。
3. 各村(居)民委员会
牵头组织实施本村(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本村(居)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负责。一是按照“村管村用”原则,落实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保障防疫经费、人员意外保险,并督促其具体实施动物免疫;二是及时组织各组长、村级动物防疫员召开防疫会,落实责任,确保防疫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负责做好村内所有畜禽散养户的畜禽圈舍以及公共区域的面源消毒;四是负责做好动物免疫情况的统计汇总,建立“动物防疫档案”。
(三)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感染人,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防疫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雨靴,进出严格消毒。
(四)强化行为规范。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防疫人员要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注射漏溢、部位不准、以及消毒不到位引发感染等情况造成免疫失败。要规范消毒及个人防护行为,防止消毒不彻底、防护不到位,造成疫病的人为传播或人员感染人畜共患病。
(五)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对秋防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随时跟踪进度和信息填报等情况,对各村(居)安排部署不及时、进度迟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并通报。
(六)强化信息管理。各村(居)务必及时对动物防疫情况进行汇总,建立《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镇农业服务中心要落实专人收集、统计、报送信息,防疫信息均统一通过重庆动物卫生监督指挥调度平台“动物防疫监管系统”报送,要求每天实时报送,严禁在秋防工作结束后集中填报。秋防结束后,各村(居)要认真总结,并于10月15日前将《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段鹏,电话:1502378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