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676D/2021-00046 | [ 发文字号 ] | 云台府发〔2021〕78号 |
[ 主题分类 ]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云台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0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5 |
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寿区云台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寿区云台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居)、相关部门:
为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我区优良天气天数达标。现将《长寿区云台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长寿区云台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12月12日我区召开的全市冬季空气污染防控视频会会议精神,积极有效应对秋冬季不利气象条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现将我镇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监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全面完成2021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PM2.5浓度力争下降1—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稳定改善,严防出现重污染天气。
二、工作范围
云台镇全镇辖区范围内。
三、工作时间
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罗小玲,镇长陶治国为双组长,人大主席廖仿志、政法书记王仁科、武装部长郑延龄、组织委员曾晓东、副镇长徐筝为副组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建环中心,成员为镇农服中心、镇建环中心、镇产发中心、镇应急办、镇规建办、镇执法办全体工作人员。各镇相关部门落实工作措施,各村居发动并用好社区、网格员、环保专员等落实大气网格化监管力量,严格控制辖区内各类大气污染源,依法依规督促各类污染源在大气污染时段降低污染物浓度。
(二)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围绕工业、扬尘、交通和生活污染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时段、点源,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和措施落实情况。镇建环中心负责安排场镇环卫保洁降尘,负责监督处置场镇露天焚烧;镇农服中心负责监督和处理农村露天秸秆焚烧;镇产发中心负责监督各企业废气达标排放;镇规建环办负责堆场、施工现场、搅拌站扬尘监督;镇应急办负责检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情况;镇执法办负责对实施大气污染行为的单位进行查处,督促指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整改影响空气质量的大气污染问题,按期完成攻坚任务。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各村干部、驻村干部要结合民调和大走访大遍访,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注意做好农村地区禁止秸秆焚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