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676D/2024-000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云台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
设置1个综合办事机构: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设置4个内设机构: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统一设置2个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地制宜设置3个事业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的建设、正常运行相关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一体化智治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统筹数字重庆建设,负责对接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的相关业务;负责镇机关的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机要保密、值班值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文秘档案、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网格管理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的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社会工作、政法、改革、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人事、民宗侨台、人大、政协联络、群团等工作;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内部审计、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市场主体培育服务、科技、水利、林业、交通运输、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征地拆迁、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供销合作等工作;统筹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生服务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民政、社会救助、老龄、卫生健康、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保护等工作;统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平安法治办公室:统筹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防范和处理邪教、法治建设、人民武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消防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等工作;统筹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统筹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推进本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民生服务板块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便民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节日、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平安法治板块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统一行使依法授权、赋权或委托本级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协调区级部门在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负责完成区级交办的联合执法工作任务;负责协助处理涉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承担党的建设、民生服务板块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策划和开展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负责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负责志愿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保护等事务性工作;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经济发展板块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产业培育、产业项目储备、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招商、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项目建设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等事务性工作;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经济发展板块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交通建设、市容、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社区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府编制及在职人员情况
本单位实有人员(编制内)84人,其中:行政人员33人(含工勤1人),参公人员6人,事业人员45人。代管云台消防队,其人员经费从我单位开支,经费由本单位预算统筹。长期临聘人员(驾驶员)3人,警务协勤人员1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615.86万元,支出总计3,615.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7.15万元,降低22.8%,主要原因是优抚支出和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民生支出纳入区级预算,不再纳入本级预算收支。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61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7.15万元,降低22.8%,主要原因是优抚支出和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民生支出纳入区级预算,不再纳入本级预算收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5.8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61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7.15万元,降低22.8%,主要原因是优抚支出和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民生支出纳入区级预算,不再纳入本级预算收支。其中:基本支出2,299.98万元,占63.6%;项目支出1,315.88万元,占36.4%。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15.8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67.15万元,降低22.8%。主要原因是优抚支出和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民生支出纳入区级预算,不再纳入本级预算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1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7.15万元,降低22.8%。主要原因是优抚支出和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民生支出纳入区级预算,不再纳入本级预算收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7.15万元,降低22.8%。主要原因是优抚支出和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民生支出纳入区级预算,不再纳入本级预算收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9.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6.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31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一是新进人员较多,形成人员净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事业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年底考核奖(事业人员为年底超额绩效)、长赡人员生活补助、抚恤金。公用经费42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42万元,降低39.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办公费、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9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一是基层政府事务较为繁重,公务用车次数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因公出行、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政府事务较为繁重,公务用车次数较上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度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24万元,降低40.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未组织大型会议(镇人大代表会议从上级拨款中支出,属于往来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决算)。2023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10.9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3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增多,培训费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指环卫车),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1315.88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23个,涉及资金1315.8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电话:023-4082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