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云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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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云集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日期:2023-11-17


重庆市长寿区云集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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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云集镇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重庆市山洪灾害防御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

1.2.2 国家、市、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重庆市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4、《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以及经批准的国家、市、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以及水土保持规划报告等。

5、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列为首要目标,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科学预防、提前预警、迅速动员,做到指挥有力、抢险有序、救灾有效,确保将灾害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精神,防、抢、救相结合,坚持重点突出,并兼顾一般动员和全民动员的原则。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参加山洪灾害抢险救灾的原则。

4、因地制宜,实行属地管理、分片预警、全镇动员、全民参与的防御机制,保证防御机制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升级原则。预案等级随着灾害的升级而升级,即由低级向高级逐级递进的原则。预案的启动应根据所启动预案的级别云集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领导宣布启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寿区云集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一切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云集镇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云集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的具体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2基本情况

2.1 自然概况

云集镇位于长寿湖东岸,东与丰都县接壤,北临垫江县,西接长寿湖镇,南与涪陵区接壤,距长寿城区42公里,幅员面积115.32平方公里,是长寿区辖区面积第一大镇、长寿的东大门。云集镇现辖1个社区、11个行政村,93个村(居)民小组,3.6万人,耕地面积3.9万亩,森林面积6.1万亩,镇内水域面积0.8万亩(不包括长寿湖水域)。夏橙、榨菜、中药材、油茶是该镇的四大支柱产业;云集是长寿区最大的夏橙基地。

我镇有小型水库2座,山坪塘187口,泵站6座。工程大多建于20世纪50、60、70年代。水利工程所有权单位作为工程运行管理机构。

2.2 经济社会情况

地区生产总值92320万元,同比增长了6.5%;农业总产值8106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00万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600元,财政预算收入2521万元,财政预算支出2521万元。

云集镇基本情况见附表2:云集镇行政区划基本情况表。

2.3 灾害损失

近年来,由于持续干旱,地表水蒸发,地面开裂严重,如遇集中降雨天气,容易出现地质沉降,诱发地质灾害。据气象分析,近年来,年降雨量比多年平均明显偏多,山洪灾害诱发的可能性非常大,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4年9月18日,我镇再次遭受暴雨洪水袭击。9月17日08时-19日08时,华中雨量站降雨量达158.7mm,飞龙雨量站150.6mm。“9.18”暴雨洪灾导致我镇受灾人口348人,紧急转移安置185人,农作物受灾面69.3公顷,倒塌房屋3间,损坏房屋12间,直接经济损失405万元。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过去山洪灾害主要以避让为主,结合水利工程中山塘整治、新建溢洪道和渠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工程等措施来预防。

我镇有小型水库2座(飞水洞水库、黑沟水库),均已完成了除险加固,消除了防汛安全隐患,正常发挥防汛兴利效益。

2013~2022年我镇完成了156口山坪塘的整治工作。

山洪灾害应急救援工具,种类和数量详见附表9。

3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供人类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

划分原则: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溪河10年遇洪水淹没线以下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在危险区以外,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作为临时避灾地点的区域划为安全区。

3.2云集镇的危险区、安全区划分情况

云集镇系山区夹浅丘地貌,两山夹两河,有多处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结合地质灾害和山洪灾害的多年情况,我镇共发现山洪灾害危险潜在威胁点2个,涉及2个行政村,共8户35人。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云集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4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机构

云集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为山洪灾害防御的领导机构,在区水利局的领导下,必须按照规定组织对水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云集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周强任指挥长,镇长蒋川、副书记江世笑任副指挥长,陈华强、陶科、李岩军、代静、杨雪莲、余春桥、尚家竹为成员,下设信息监测组、调度指挥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抢险队5个工作组。指挥部负责我镇山洪灾害防御的统一领导及组织协调工作。5个工作组负责落实指挥部发出的各项指令。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云集镇农业服务中心,由江世笑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山洪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同时,有山洪险情的村成立相应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见附表3:云集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响应部门基本信息表。

4.2 分工与职责

云集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区域内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1、行政首长主要职责

云集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实施和指挥调度工作。

2、云集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1)制定完善并落实本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相关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预案培训演练、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

(2)掌握本镇山洪险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及时上报发布预警信息,并督促各村定期进行水库、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的监测巡查。

(3)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并组织上报本镇山洪灾害相关信息。

(4)指挥并组织协调各村(居)进行群众安全转移,做好灾民安置及恢复生产工作。

3、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信息监测组:组成部门有应急办、派出所、建管办、农服中心、受山洪威胁各行政村

负责对本镇防指、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湾、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监测辖区各类监测站的雨情、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湾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

调度指挥组:组成部门有应急办、派出所、规建办、农服中心

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粮食、民政、水电、电信、物质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

人员转移组:组成部门有派出所、民政办

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后勤保障组:组成部门有党政办、财政办、民政办

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组成部门有各村干部、机关全体干部

在紧急情况下听从云集镇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预警发布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5监测、通信及预警

5.1监测

5.1.1 监测系统的设立

各相关村(居)山洪灾害危险区建立相应的村组监测点,分别由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组长组成,村主要领导为监测负责人,同时在2个小型水库也安排有专门的监测、巡查人员,加大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内的降雨、水位、流量、泥石流等信息的监测。目前我镇未设置山洪灾害雨量和水位监测点,依靠区级部门提供降雨量信息和危险点监测人员观测水位上涨来开展山洪预警工作。附表4:云集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站分布表。

5.1.2 山洪灾害信息的实时监测与报告

5.1.2.1 山洪灾害信息监测内容

辖区内的降雨,河流水位,水利工程状态,泥石流,滑坡等信息。

5.1.2.2 山洪灾害信息监测的要求

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监测,采取专业监测为主,群测群防为补充。

5.1.3.3山洪灾害监测报告及单位任务划分

农服中心:对辖区内的降雨量和水位进行监测、预报,并及时接收区防汛办发出的暴雨天气、水情预报、通报,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报告汛情、并向村、社区、小组通报汛情、雨情、水情和预报。

规建办:监测地质灾害的险情,险情信息、防治情况,并分别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报告,并向村、社区、小组通报地质险情和预报信息。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监测工程的工情、险情信息,并分别向其主管部门和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报告。

5.2 通信

5.2.1 通信方式的选择

1、原则:实用、可靠、先进。

2、通信方式

(1)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GSM/GPRS通信传输信息,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

(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手机短信、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级部门和危险区群众。

(3)镇山洪灾害防御值班室和重点水库配备专用电话。

镇值班室电话:40366238,值班传真:40367333。

5.3预警

5.3.1 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的确定。预警指标分为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

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的确定是通过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小流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结合历史暴雨洪水资料分析成果以及分布式水文模型计算成果,综合确定本地区各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准备转移指标和立即转移指标。

列表描述各小流域、各村的临界雨量和水位详见附表5:云集镇各山洪灾害危险区预警指标汇总表

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两级 (Ⅱ级、Ⅰ级),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橙色、红色,两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准备转移预警指标和立即转移预警指标。

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1)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长寿区→云集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图1)。

图1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2)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如图2)。

5.3.2 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预警;(2)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铜锣报警;(4)口哨; (5)口头通知。

5.3.3 预警发布及响应

1、接到区防汛办发布的准备转移预警后,街镇防汛值班人员要将信息及时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到街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副指挥长、信息监测组、调度指挥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抢险队相关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村防汛责任人。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测雨水情,主动掌握有关情况,做好群众转移准备等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区防办。

各村社在收到预警信息后,按照联户防范要求,将信息及时通知到相关村社、组干部、危险区各住户,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做好群众转移准备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街(镇)应急办。

2、接到区防汛办发布的立即转移预警后,街(镇)防汛值班人员要及时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到街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副指挥长、信息监测组、调度指挥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抢险队相关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村防汛责任人。各级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深入村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如果灾情严重仅依靠街(镇)力量无法处置的,街(镇)应急办要立即向区防汛办汇报。

各村社在收到预警信息后,按照联户防范要求,将信息及时通知到相关村社、组干部、危险区各住户,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街(镇)应急办。

有关预警设备分布情况见附表7:云集镇山洪灾害预警设备配置表。

6转移安置

6.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勿顺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的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必须在汛前拟定好,汛前、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具体由灾害所在村、社区、小组、场镇拟定,报云集镇政府确定,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转移安置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示意图一并报镇政府备案,作为抢险救灾的现场依据。 见附表8:云集镇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6.3 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6.4 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6.4.1 当交通、通讯中断时,村(组)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

(1)根据党和国家的抗灾救灾方针、政策和镇政府汛前对抗灾救灾工作的统一布置。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组织力量抢险自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并组织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迅速组织力量、尽快恢复交通、通讯、积极想办法,恢复与上级和友邻单位的联系、争取上级和友邻单位的支援。

(3)落实各辖区山洪灾害的群测群防监测工作,迅速启动本级预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做好应急调查及处置工作。

(4)迅速处置辖区内发生的山洪灾害,不等、不靠,及时调查、准确掌握实情,镇、村两级干部应迅速组织群众躲灾避灾和转移安置工作。并将处置结果和灾情状态尽快报告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和区防汛办。

(5) 指导辖区的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布置辖区灾后重建计划,妥善安排灾民吃住,组织队伍满足医疗卫生需求,保持灾民情绪稳定。

(6)规范重特大山洪灾害的对外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重特大级山洪灾害的灾情必须向镇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后,通过统一途径对外发布和报道。

(7)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应想方设法在本辖区内调用抢险物资,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尽最大力量将灾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后向区防汛办报告。

(8)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优先解决灾民的吃住问题和灾区医疗防疫工作。

6.4.2 转移安置纪律

1、转移安置实行镇、村、社区、小组层层包干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做到安全第一。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抗御山洪灾害中的转移安置义务,当灾情发生时,应遵循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对灾情处置的一切决定。

3、对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达的转移安置指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并保证完成。灾情发生时,对于有不服从指挥或执行不力等不良行为的,由镇党委、政府及时给予处分;若因不良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由镇党委、政府报告上级部门处理;若不良行为触犯刑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有条件组织和安置的,必须迅速组织安置转移;条件缺乏的,必须立即创造条件进行转移安置,严禁拖延时间,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5、对个别不服从转移安置,拒绝执行转移指令,并煽动部分群众围攻转移安置指挥者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撤离危险区。

6、对在山洪灾害转移安置中领导不力、指挥失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7.1.1 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各村(居)汛前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科普知识。并选择过去发生的典型事例,教育广大群众掌握简单的山洪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抢险、救灾措施,提高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增强群众防御山洪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7.1.2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制定抢险预案

1.指挥协调

全镇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和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和协调,指挥长负总责,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发生大山洪、特大山洪灾害时,建立由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参与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机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一名,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对抗洪抢险工作具有现场处置权;现场副指挥长由现场指挥长确定,主要由镇人武部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协助现场指挥长开展工作。成员由指现场指挥长确定。

现场指挥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完成现场的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洪灾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成立山洪灾害应急专业委员会,建立山洪灾害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处置防山洪灾害抢险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2.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和保护山洪灾害监测设施的义务。在紧急防汛期,相关村、社区、小组应当组织动员社会和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承担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分配的抢险任务。镇人武部、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各级山洪灾害防御组织和社会化服务机构是参与山洪灾害救灾工作的中坚力量。

3.抢险队伍组织

山洪灾害抢险队伍是战胜山洪灾害的能动因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山洪灾害防御、抗灾的义务,我镇的山洪灾害抢险队伍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防洪工程管理单位抢险队

防洪工程管理和山洪灾害责任单位要成立抢险队,由各防洪工程管理和山洪灾害责任单位人员组成,分布在各个责任单位,承担巡堤查险、山洪灾害监测、防洪工程设施启闭和简单险情隐患的处理,在受灾的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对本队伍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镇政府及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组织和调用其他抢险队协助处理。

(2)山洪灾害机动抢险队

山洪灾害机动抢险队配备50人以上的山洪灾害抢险队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组织调度,负责本地重点受灾区域的抢险救灾工作任务。必要时,请求区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救援队给予增援。

(3)抗洪抢险救灾突击队

抗洪抢险救灾突击队由人武部组织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组成的防汛抢险救灾突击队,按军事化正规管理,是抢险救灾的主力军。根据防汛紧急情况的需要,镇可直接请求当地驻军支援,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为参加抗洪抢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抗洪抢险工具和后勤保障,部队抢险现场调度由人武部负责。

(4)群众抢险队

从重点山洪灾害易发区防洪河段、水库附近群众防汛队伍中选拔有抢险经验、素质过硬的人员组成,人数在80人左右,承担水库、滑坡、泥石流和洪水抢险。

4.抢险物资调配

(1)抢险物资调用条件

当发生一般和较大降水、滑坡、山洪时,所需要抗洪抢险物资由当地村、小组负责解决;当发生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洪水时,可向镇政府、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申请动用区级防汛抢险物资。

(2)防汛物资调用原则

先主后次,确保重点的原则。当多处申请调用防汛储备物资时,优先考虑防汛重点地区、关系重大的防洪工程抢险的物资需要,尽力保证重点地区和重大防洪工程的安全。

(3)防汛物资调用程序

由村、社区、小组和水利工程管理以及山洪灾害责任单位以文件形式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向储备单位发调拨令。在特殊情况下,可先电话联系报批,后补办有关手续、文件。申请调用防汛物资的内容包括用途、需用物资品名、规格、数量、运往地点、接收单位、时间等。

5.交通运输调配

镇根据山洪灾害抗洪抢险救灾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的范围内调用各部门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制定车辆调配计划,要真正做到定人、定车、定位、定线,确保出险时道路的畅通和运输机具的正常使用。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的决定,依法对特定的重点防汛区域实施交通管制,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转移。

6.医疗卫生救护保障

镇卫生院要做好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御工作、认真制定山洪灾害发生情况下的调用方案,一旦灾情发生,镇卫生院必须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医治伤病员,灾区就近地的医院、卫生所、卫生点也应积极加入抢救队伍中,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安全等,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还必须做好当交通、通讯中断情况下,辖区抢险救灾所需医疗防疫计划。

7.通讯与信息保障

(1)利用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等公共通讯网络。

(2)重点水库配备专用电话。

(3)其他相关部门或个人修建、管理的水利工程也应配置应急通讯系统并保障通讯畅通。

(4)汛期正常情况下使用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共通讯网络。

(5)公共通讯网络无法实施通讯保障时,应联系通讯部门开通战备通讯网络,保障信息畅通。

(6)紧急情况下申请上级防汛部门启动防汛卫星通讯系统。

8.制度保障

(1)全年汛情会商制度。每年春节后即组织镇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全年汛情会商会。

(2)汛期会商制度。由镇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险情进行不定期会商、为防汛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3)抢险技术方案会商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会商抢险方案,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技术保障。

(4)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由农服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抗洪抢险救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会商、科学决策、统一调度。

(5)防汛决策咨询制度,成立山洪灾害应急技术组,为防汛应急处置进行决策咨询。

(6)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检查制度,汛情,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对全年防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先由各单位自查,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7)山洪灾害防御值班制度,汛期从5月1日至9月30日,镇政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指挥部领导带班制度。

9.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胜利进行。

10.物资保障

山洪灾害防御物资储备的主要品种编织袋、复合编织布、木料,强光探照灯,充电式应急灯,救生衣,救生圈,抽水机组,油料等。

11.避难场所保障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和不同山洪灾害级别,规划选择灾害发生时的紧急避难场所,确定转移路线,并对灾民进行安置。

12.技术储备与保障

为使抢险工作科学合理,尽可能多的挽回社会经济效益,使洪灾损失减到最小,必须加强对防洪减灾工作的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镇成立相应技术组,依据各专业部门的技术力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研究本地短期暴雨预报技术,提高江河洪水预报精度。信息的采集传输和洪水警报发送,反馈技术为防洪抢险提供技术装备与保障。

7.1.3抢险救灾的准备

(1)救助装备准备:镇级物资现有手电筒、应急灯、编织袋、铁锹、锄头、木桩、喊话器等。详见附表9:云集镇山洪灾害应急救援工具配置表

(2)资金准备:镇政府将防汛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计划,财政所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保障抢险救灾的需要。防汛应急资金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财政补助,部门支持,社会捐赠等各种渠道解决。同时各村、社区、小组也要有一定的资金准备。

(3)物资准备:做到仓库储存,专人管理,物资安全、完整,并在每年汛前做好所储备物资的质量检查、性能测试、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大汛时能及时发放、调运。根据汛情发生需要,可向社会和企业征用防汛物资及设备。各受洪水威胁的企业单位和在建工程,根据自身防汛任务,自行筹集防汛抢险物资。

7.2 抢险救灾

7.2.1 发生险情时的处置

(1)一旦险情发生迅速查明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行政责任人到位指挥,明确应急抢险救灾路线并保障道路的畅通。

(2)立即调用防汛物资,机具和运输车辆以及应急抢险队运送到受灾第一线。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3)在紧急情况下,为了解决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力不足,在争得上级防汛指挥部同意后,可以征用和调配本区域内的车辆、设备、物资等防汛抢险所需物资。

7.2.2 对可能出现的新险情的处理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水利工程设施等,必须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测和防御,并撤离险区内的人员,确保险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2.3 发生灾情,抢险救灾必须突出重点

(1)被困人员和危险区人员必须安全转移。

(2)重要机密材料、财产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转移。

7.2.4 对人畜伤亡的处理

(1)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送往就近医疗单位救治,对可能淹埋人员,一旦发现,最大程度组织清理抢救,减少人员伤亡。

(2)对死亡尸体,要立即送往火化场处理,对距离较远死亡较多,一时无法处理,又可能引起疾病流行的,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掩埋,以预防疾病流行。

(3)对死亡牲畜尸体就地掩埋。

7.2.5对紧急转移出的人员处理

(1)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等生命必需品。

(2) 救死扶伤,做好灾民医疗卫生工作,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对有关人员接种预防针,进行饮水消毒,防止疾病流行。

(3)加强社会治安,确保灾区稳定。

7.2.6 组织力量,抢修基础设施

灾情发生后,所在地村、社区、小组要迅速组织各单位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设施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其功能,对暂时不能修复的,要采取相应临时措施,确保灾民生活,生产用水,用电和抢险救灾需要。

8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由镇防汛分管领导组织对辖区防御山洪的防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围绕思想、度汛方案、防洪工程、物资、经费、河道清障、通信、预警、防汛信息系统和水情、气象预报等方面进行。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当地村、社区、小组为单位进行自查、查清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和危险程度,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预防措施,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及时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及时给予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防灾,并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汛期安全。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8.2.1 宣传教育

有关单位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报纸、互联网、标语等各种宣传形式,向辖区内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质灾害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各种山洪灾害情况下有准备与无准备的灾情对比与经验教训,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山洪灾害防御减灾意识;宣传避险、自救、互救、转移等常识,提高安全自救自保的防护能力。

8.2.2 组织培训

各有关单位,特别是水利工程管理、山洪灾害防治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技术预案,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的责任人,参与应急抢险管理人和抢险人员实施预案的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懂得在发生不同等级山洪灾害后,知道该做什么和怎么做,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各村、社区、小组在汛前要组织险区群众进行培训,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和自救逃生措施。

8.2.3 开展实战演练

镇防汛领导小组每年组织水利工程管理、山洪灾害防御单位或临河场镇及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特大山洪灾害情况下的应急抢险实战演习。各村、社区、小组结合当地实际,组织辖区内有关人员开展一至二次实战演练,一旦灾情到来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有条不紊的开展抢险救灾。

8.3 纪

8.3.1 责任人职责纪律

1、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讲条件、讨价还钱、借故拖延、出工不出力。

2、必须坚决执行防汛指令,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禁擅离职守。

3、如有紧急情况,在不违背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意图,所采取的临时紧急措施,事后必须立即向指挥机构报告。

4、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防汛指挥机构或上级组织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严禁隐瞒不报。

5、服从指挥,顾全大局,顺利完成任务。

8.3.2 紧急转移纪律

1、必须认真组织,安全有序,临危不乱,遇急不慌。

2、转移必须先人后物;先老弱妇幼,后青壮年;先重要物品,后一般物品。

3、被转移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严禁自行其事。

4、被转移人员必须团结互助,互相支援,严禁以强欺弱。

8.3.3 灾民安置纪律

1、各村、社区、小组必须保证被安置灾民有住处、有饭吃、有衣穿、有医疗。

2、被安置人员必须发扬敬老爱幼,不要聚众喧哗,严禁逞强好胜。

3、安置本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各安置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置,遵守安置区的统一规定。

4、被安置人员在安置区内,讲文明、讲奉献、共同维护安置区卫生,严防疫病流行。

5、安置区内,不利于稳定的话不讲,不利安置区稳定的事不做,共同维护安置区的稳定。

当灾情发生的时候,在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下,镇、村两级干部将时刻与群众在一起,同甘共苦、同舟共济、同心同德,竭尽全力保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云集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及转移安置图

2.云集镇行政区划图

3.云集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4.云集镇水旱及山洪灾害防御响应部门基本信息表

5.云集镇山洪监测站分布表

6.云集镇各山洪灾害危险区预警指标汇总表

7.云集镇山洪灾害预警设备配置表

8.云集镇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9.云集镇山洪灾害应急救援工具配置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云集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村名

危险区名称

人口(人)

户数

房屋座数

备注

1

福胜村

院子

21

6

6

2

大同村

二水桥

14

2

2

合计

35

8

8

附件4

云集镇水旱及山洪灾害防御响应部门基本信息表

序号

机构名称

职位

姓名

备注

1

云集镇水旱及山洪灾害指挥部

指挥长

周强

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

蒋川

镇长

副指挥长

江世笑

副书记

2

云集镇水旱及山洪灾害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

江世笑

副书记

副主任

张锋

农服中心副主任 

3

信息监测组

组长

张锋

农服中心副主任 

组成部门名称

应急办、派出所、规建办、农服中心 

4

调度指挥组

组长

张科峰

应急办主任

组成部门名称

应急办、派出所、建管办、农服中心 

5

人员转移组

组长

陈心蕊

民政办主任 

组成部门名称

派出所、民政办 

6

后勤保障组

组长

杨晋华

党政办主任

组成部门名称

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 

7

应急抢险队

组长

张科峰

应急办主任

组成部门名称

各村干部、机关全体职工 

附件5

云集镇山洪监测预警站点分布表

序号

站点名称

位置

类型

站点用途

看护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附件6

云集镇各山洪灾害危险区预警指标汇总表

预警等级

量(mm)

预警指标

l小时

3小时

6小时

二 级

45

55

60

准备转移

一 级

50

60

75

立即转移

附件7

云集镇山洪灾害预警设备配置表

序号

名称

预警设备数量(个、台、套)

无线预警广播

手摇报警器

铜锣

喊话器

手持扩音器

对讲机

其它

1

镇级储备

23

3

1

3

合计

0

0

23

3

1

3

0

附件8

云集镇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序号

村名

危险区名称

人口(人)

户数

转移路线

临时安置点

备注

1

福胜村

院子

21

6

村干道

福胜村办公室 

2

大同村

二水桥

14

2

村干道

大同村办公室


附件9

云集镇山洪灾害应急救援工具配置表

序号

行政区划

编织袋(条)

雨伞(把)

铁锹(把)

救生圈(个)

警戒绳(盘)

救生衣(件)

手电筒(支)

雨衣(套)

雨鞋(双)

发电机(台)

消防车(辆)

救生绳(套)

水泵(台)

急救包(只)

(一)

云集镇

1000

30

30

60

3

50

10

20

30

1

2

30

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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