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414M/2022-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晏家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1 |
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晏家街道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晏家街道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4日
晏家街道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方案。
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渝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斌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街道应急办、晏家市场监管所、交巡警二大队、市政、城管、街道规建办、街道卫健办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燃管办)于街道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刘颖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应急办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等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有关科室,有关单位,各村(社区)具体职责如下:
街道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学生燃放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辖区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及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危险性废弃物销毁处置工作。
街道应急办:协助区应急局及相关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晏家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交巡警二大队: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依法查处无资质车辆和无资格人员;负责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宣传媒介,禁燃禁放区域公益宣传;在各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辆内播放禁售禁放规定。
市政、城管:负责配合区城管局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
街道规建办: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街道卫健办:负责做好伤员救治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其他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各村(社区):按此方案,对禁放区域张贴标识,及时举报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时段巡逻守护等防范措施。
三、突出重点环节,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当前,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一)强化监管,规范经营。街道应急办要指导经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以零代批,严禁销售非法、假冒伪劣和超标产品 ,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规范有序。今年烟花爆竹产品配送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30日,烟花爆竹城区销售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至2月15日。
(二)强化清理整治,严查违法行为。街道应急办、派出所要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严禁销售非法、伪劣、超标产品及本市规定禁放的产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滋事肇事。各村(社区)要围绕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和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院落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三)组织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2022年春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辖区内的加油(气)站、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危化产品、民爆物品、城市地下管线和下水道,有效清除城乡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农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清掏社区居民楼、物业小区化粪池。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依法划定区域,强化巡查管控。全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至2月15日,各村(社区)和单位要在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2022年1月31日至2月15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开展街面、小区和大院巡逻;每个销售点应落实1—2 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零售点燃放烟花爆竹。
(五)强化宣传,注重教育。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内容节前以《条例》、禁放限放规定、“打非”举报电话、典型案例为主;春节期间以安全燃放知识、购买正规产品、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细化各项工作
岁末年初是各类事故易发高发期,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围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重点环节,以打非治违为抓手,隐患排查整治为牵引,认真落实,确保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202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引导和督查,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单位、烟花爆竹零售点及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重点约谈、跟踪督办;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街道燃放办的工作联系,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落实专人汇总、报送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等情况。要将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于2022年2月25日前报街道燃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