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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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8792/2021-00040 [ 发文字号 ] 万顺府发〔2021〕3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万顺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17 [ 发布日期 ] 2021-09-20

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顺镇2021年秋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相关部门:

面对动物疫情防控新形势,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产业发展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产业发展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117号),重庆市长寿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寿区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长动防部办〔2021〕13号)要求,为有效做好我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清净无疫。现将《万顺镇2021年秋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日日日



长寿区万顺镇2021年秋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行动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镇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产业发展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市、区重大疫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以下简称秋防工作),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流行,努力确保“四大安全”,助推我镇农业绿色高效持续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流行,努力确保“四大安全”,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群众高品质生活贡献力量。

二、组织保障

1、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畜牧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驻村干部、畜牧兽医工作人员、村四职干部为成员的动物重大疫病秋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畜牧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023-40748058。

2、职责分工:

镇政府组织实施本次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对全镇免疫密度负总责;负责防疫工作的宣传发动、监督检查、防疫经费、物资和人员安排。

农 业服务中心确保防疫物资的准备,对村级防疫人员免疫技术培训,结果考核,疫病普查,对免疫质量负总责;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防控政策宣传培训,既让广大 养殖经营业主充分认识非洲猪瘟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其有序发展、主动防疫、自觉守法意识,又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新冠、非洲猪瘟、禽流感可防可控不可怕,引导 其正确对待疫情,正确做好防控,理性消费肉禽产品。

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牵头组织、全程参与所在村的动物防疫工作。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宣传、协调、带队、登记、消毒等工作。

兽医和村级防疫员:在包片兽医的指导下,按照《动物免疫接种技术规范(NY_T1952-2010)》(附表5) 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要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 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注射漏溢、部位不准、以及消毒不到位引发感染等情况造成免疫失败。要规范消毒及个人防护行为,防止消毒不彻底、防护不到位, 造成疫病人为传播或人员感染人畜共患病。并做好疫病普查和废瓶回收等工作。

三、免疫病种及相关要求

(一)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将对镇内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类,进行H5 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将对全区所有猪、牛、羊、骆驼、鹿进行 O型口蹄疫免疫;小反刍兽疫将对镇内所有未免疫的(包括新引进的)、免疫期超过3年的羊只进行免疫;犬猫狂犬病将对镇内犬猫进行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指导养殖场户根据本场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

(二)免疫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只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和犬只狂犬病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三)疫情排查要求。畜禽养殖场户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的排查面达到100%;对排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指导和处置率达到100%。

(四)消毒要求。畜禽生产经营场所(养殖场、屠宰场、畜禽及产品经营市场、无害化处理收储点等)清洗消毒面达到100%。

(五)防疫监管要求。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六)动物疫病监测要求。按照《长寿区2021年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方案》(长牧医发〔2021〕22号)、《2021年长寿区非洲猪瘟监测方案》(长动防部办〔2021〕12号)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强制免疫效果评价,及时评估动物疫情风险。

四、工作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有效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抓好大宣传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充 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集中开展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 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大宣传,不断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动防疫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开展动物防疫技术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兽 医防疫人员防疫操作技能;特别是要加强非洲猪瘟疫情肆虐下生猪复养技术培训,尽快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充分发动村社干部和广大村民,采取走访问询、 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大排查,特别要持续建立健全生猪户口制,实施动态管理,准确掌握疫 情情况。排查发现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依法依规及时上报和规范处置,防止扩散蔓延;排查发现仔猪腹泻、猪链球菌病、猪丹毒、沙门氏菌病、禽白血病、猪伪狂犬病和兔病毒性出血症(兔瘟)等畜禽常见多发病时,要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要强化对牛羊养殖场户全面开展“两病”疫情排查(特别是有流产史的牛羊要进行重点调查),建立牛羊户口制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善档案。生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秋防行动期间集中开展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大清洗大消毒。

(二)强化生物安全和动物无害化处理。各 村及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养殖业主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 物疫病传播甚至造成人员感染。避免近距离接触、交谈,进出必须严格消毒,发现病死病害动物尸体必须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处置。

(三)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对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基层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附件2),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一个散养点由一名兽医穿戴一套防护服和一双鞋套,进出均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按照《重庆市动物免疫操作技术规程(试行)》要求,做到“一畜一针头一棉球”,药足量够、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坚决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四)各村要掌握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饲养动物的动物实行动态管理。要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 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申报、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病 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官方兽医要对重点人群(动物阉割治疗、动物配种、兽药饲料销售、动物收购贩运、动物保险理赔等人员)加强教育管 理、落实防疫措施、实行登记制度、定期核查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重点人群的动态,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不如实填报防疫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外堵、内防、严管、保供、应急”总体要求,狠抓关键环节和关键措施,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在养殖环节,要着力筑牢生物安全防线,做好日常监测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在调运环节,要着力调运备案、引种审批、指定道口准入、落地隔离观察检测等制度实施,“点对点”凭检疫合格证和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报告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在屠宰环节,要着力“两项制度”落实,做好屠宰检疫、肉品检验和非洲猪瘟自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要继续督促指导养殖、屠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健全和落实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及时杀灭病毒,防止环境面源污染。

(六)持续做好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行动,落实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场、重要道口、重要环节的防控措施,把“消毒”作为防控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各村在落实日常消毒措施的同时,继续做好每月25日-30日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全面的养殖环境大消毒行动。二是强化基础免疫。我镇全面实施阉割首免全年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强化监测预警。区疫控中心定期开展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预警预报。四是强化应急处置。对突发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规范处置,严防动物疫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成叠加影响。

(七)持续做好牛羊“两病”、马鼻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实行牛羊“户口制”管理,根据我区“两病”疫情形势和防控薄弱环节,坚持“四结合”防控原则。即内防与外堵相结合、监测与扑杀相结合、重点和一般相结合、控制与净化相结合。按照《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以控制为主,逐步达到净化目标。开展马鼻疽监测净化工作,对检出马鼻疽阳性动物(马、驴、骡等)严格按照《马鼻疽防控技术规范》进行处置。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当检出人畜共患病阳性时,要及时通报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筛查和防护。

各村要控重点,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流行,努力保障“四大安全”,确保我镇清静无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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