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747494803U/2024-0002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双龙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服务工作;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负责道路交通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旅游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内旅游发展、管理宣传、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双龙镇文化服务中心不承担旅游方面职责。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现代农业园区服务、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7个机构,分别是双龙镇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352.08万元,支出总计1352.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双龙镇人民政府农服中心为新增预算单位,去年无预算决算数据。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35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双龙镇人民政府农服中心为新增预算单位,去年无预算决算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2.0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35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双龙镇人民政府农服中心为新增预算单位,去年无预算决算数据。其中:基本支出940.08万元,占69.53%;项目支出412.00万元,占30.4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2.0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52.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双龙镇人民政府农服中心为新增预算单位,去年无预算决算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双龙镇人民政府农服中心为新增预算单位,去年无预算决算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49万元,增长18.65%。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下达了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设点项目,一事一议村级公共服务项目等专项资金。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双龙镇人民政府农服中心为新增预算单位,去年无预算决算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49万元,增长18.65%。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下达了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设点项目,一事一议村级公共服务项目等专项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5.64万元,占0.4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9万元,占10.2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47.79万元,占3.5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1115.30万元,占82.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49万元,增长23.54%,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下达了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设点项目,一事一议村级公共服务项目等专项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45.16万元,占3.3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6.5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双龙镇人民政府农服中心为新增预算单位,去年人员经费无预算决算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基础绩效,超额绩效,住房公积金,各项社会保险等。公用经费11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5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双龙镇人民政府农服中心为新增预算单位,去年公用经费无预算决算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双龙镇农服中心为新增预算单位,名下无公车登记,无需使用“三公”经费,故决算报表做了相应调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双龙镇农服中心为新增预算单位,名下无公车登记,无需使用“三公”经费,故决算报表做了相应调整。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双龙镇人民政府农服中心为新增预算单位,去年培训费无预算决算数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农服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双龙镇人民政府农服中心为新增预算单位,资产全部计入本级,故部门决算报表无数据。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6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灵
联系电话:4031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