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747494803U/2022-000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双龙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2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2 |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大数据等职责;
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人事、编制、群团等职责;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道路交通监管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
镇人大办公室: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决议决定执行的督促、检查;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等各项会议;负责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做好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相关工作;做好本辖区内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服务,以及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服务工作;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负责道路交通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旅游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内旅游发展、管理宣传、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双龙镇文化服务中心不承担旅游方面职责;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现代农业园区服务、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下设机构7个,分别是双龙镇农业服务中心、双龙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双龙镇文化服务中心、双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双龙镇综合执法大队、双龙镇旅游服务中心和双龙镇产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544.67万元,支出总计4544.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9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预算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54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9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2.68万元,占99.3%。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2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54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9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预算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00.72万元,占52.82%;项目支出2111.95万元,占46.47%。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2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12.6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3.9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预算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8.64万元,增长9.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8.64万元,增长9.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0.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15万元,增长14.78%,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公积金、各项社会保险以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37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1万元,增长11.65%,主要原因是政府事务增多办公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维护、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74万元,下降97.27 %,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调整了经费开支渠道。本年支出6.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74万元,下降97.27%,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调整了经费开支渠道。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5.65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进行支出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7万元,下降12.5 %,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1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6万元,下降17.53 %,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车使用流程和要求。
公务接待费5.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8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76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9.09万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较去年大幅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设施设备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17.02%,主要原因是政府会议尽量整合,减少会议次数和参会人员。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2 %,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外出培训的次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5.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5.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5.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1%。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和2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5项,涉及资金2111.95万元。其中,重点专项3个,涉及资金1741.49万元;一般性项目22个,涉及资金370.4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1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重点项目为红岩村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红岩村村民委员会,资金补助100万元,项目实施内容为:65个湾落、入湾公共区域及8个休闲点安装高杆太阳能路灯626盏。
绩效评价得分91分,等次为优。
绩效评价存在问题:1.资金管理方面,由于绩效评价时款项未支付,所以存在预算执行率较低,未到达支付要求及资金使用情况未公示公开的情况;2.项目管理方面,发包程序未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30万(含)—100万的项目,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公开发布;3.产出质量方面,项目实施质量未达到相关要求,路灯未贴“美丽乡村”标识,加大后期维护管理难度。
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情况:1.提高预算资金执行率,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公开。我镇于7月29日将2021年红岩村美丽乡村项目资金全部兑付到收款方,预算执行率实现100%。同时在镇、村公示栏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开,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2.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规范程序。按照相关规定,30万(含)—100万的项目,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公开发布项目。因该项目已实施完成,无法重新发包,从今往后,将严格执行长发改发〔2021〕37号文件,按要求发包项目;3.加大项目后期管理维护,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已督促施工方在本次美丽乡村项目安装的626盏太阳能路灯灯杆上用油漆喷上“美丽乡村”标识,并落实专人定期管理维护,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星
联系电话:4031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