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617A/2021-000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龙河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07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6 |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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