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617A/2023-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预案;防灾减灾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龙河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8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5 |
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做好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长寿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针对我镇辖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
1.组织架构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长寿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龙河镇成立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
组 长:袁建军 镇党委书记
顾艳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袁 方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万 阳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车 念 副镇长
陈忠云 副镇长
王 莉 副镇长
何 欣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永琼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栾亨攀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陈跃勇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徐小林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科室负责人:罗华丽、黄斌、张贵斌、李明、郭佳、叶桂英、何跃、程勇、曾召容、车长东、周茂银、张净珂、余金壑、刘凯华、唐永蜜、刘义铃、罗群、陈乙、罗晓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服中心、应急办,办公室由王莉和栾亨攀兼任办公室主任,车长东、李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张净珂、张忆萍、程莉、胡鸿皓办公室成员,负责我镇2022年高温伏旱期森林防灭火工作。
2.指导组
为了有效有组织地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以村居为单位分组包片开展。各村居分别成立指导小组,指导组组长由各村驻村组长担任,成员为各村驻村干部,每个指导组负责并指导各村居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主要职责
1.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组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
副组长:贯彻执行组长的命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负责制定预防森林火灾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辖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火灾的预防、宣传和培训。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
2.森林防灭火办公室
责任单位有农服中心、应急办。
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消防应急队伍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组织民兵、村居应急扑火队开展扑火技能训练和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组织单位人员参与救火;负责应急专用车辆,保障信息畅通,指令传达;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统筹救援力量建设,提供扑火工具;协助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宣传、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焚烧秸秆、烧香等祭祀行为;负责编制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并报政府组织实施,协助应急处置。负责野外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加强农事生产用火管控工作。
3.其他成员科室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指导森林火灾现场及周边地质灾害和人员安置场所;防止发生地质次生灾害。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全镇殡葬防火安全督导检查、宣传劝导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现场秩序和交通管制;负责衔接森林火案的侦破工作,开展违规用火的处罚。
卫生院:负责组建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供电所:负责穿林区线路巡护,排除用电森林火灾隐患;负责扑救森林火灾应急电力供应、电力安全工作。
4.指导组及各村居
负责辖区指导开展防火宣传、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区群众的疏散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村民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负责提供现场及周边实际地理情况;负责野外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加强农事生产用火管控工作;帮助人员转移撤离及救助;引导化解矛盾,保持辖区稳定;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同时各村居建立10人的应急队伍,应急队伍的任务是:宣传森林防火法规,参加扑火知识培训,在防火期,要处于战备状态,一旦发生山火,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除负责本村居的扑救任务外,还兼有支援毗邻村居扑救森林火灾的任务。
镇人民政府要对扑火队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自救安全和扑火能力与水平。
二、扑救山火的原则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
1.严格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山火的基本要求做好工作。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扑”。
2.就近组织力量,以本地自救为主,外地支援为辅。
3.遵循“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首先利用自然条件,控制火势蔓延,再集中力量灭火。
4.抓住时机一举扑灭,抓住火势不大和早晚温度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全力以赴,并清除余火,防止复燃。
5.严肃纪律,听从指挥。
6.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三、林火监测方式
1.巡山护林员巡逻监测;
2.林区及林缘一百米范围内的单位和群众;
镇政府和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为接受火情报告的单位,在防火期间镇政府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40852458;火警电话:81885119。
四、响应机制
1.建立火情报告制度
林区工作人员群众、护林员、防火检查人员等,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村委会和镇政府,并积极参加扑救。
2.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本村应急小分队扑救,同时报告镇政府值班室,并通知邻近村援助。
3.镇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
(1)立即通知龙河镇综合应急救援队赶赴火场,通知邻近村组织人员增援,并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到达火灾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扑火指挥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为林业分管领导、应急分管领导、林业工作负责人、应急办负责人、本村指导组、本村书记村长及工作人员,现场指挥组原则上设在最适合指挥的地方,设立醒目警戒标志。
(3)指挥组在全面掌握火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扑火人员数量、装备、给养情况等的基础上,及时快捷的制定扑救方案和后勤保障措施。
(4)根据火场现状、火情发展趋势,设立现场指挥员,由指挥员带领扑火队员分赴火场执行扑火方案。
(5)现场扑火指挥组要随时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和组织扑火情况,接受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五、其他
(一)严格奖惩制度,对于在扑救森林火灾中服从命令,忠于职守,英勇抢险的有功人员,各级要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因失职,见火不救,见火警不报,造成森林火灾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二)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三)参加扑火人员所产生的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条及区级部门有关的规定执行。
(四)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