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5024/2021-000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邻封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4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4 |
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邻封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地质灾害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村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村支两委负责人要亲自抓,重点抓群测群防员(监测人)的落实和群众的群防群治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良好局面。为此,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周剑
副组长:喻可君、雷现平、彭渝、刘名星
成 员:廖彬、杜贤云、杨勇、廖霞、胡静、徐德文
二、明确地质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为各村高边坡、沿河、沿岩村民居住点所在地,重点监测、预防的地质灾害危害点(详见附件2)。为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各村各部门要针对性地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和汛期巡查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监测系统和防灾预案,各灾害点由镇政府负责制定避险措施,落实监测责任人,圈定警戒信号及制定撤离路线,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汛期值班制度,作好预测预报工作,在未得到彻底治理前,要定期检查防灾预案的落实情况。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每处地灾点务必落实“四到位”和“八落实”,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根据国家和市、区关于防治地质灾害有关规定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责任分工的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各负其责;谁致害、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镇政府负责统筹安排,统一指挥,各村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全力推动抢险方案的组织实施。
(一)明确职责
1.党政办职责:(1)及时掌握气象情况,并向镇有关部门转达;(2)及时搜集全镇灾情信息,掌握抗灾救灾情况,发布灾情;(3)快速准确向区政府报告灾情。
2. 规划资源所、规建办、应急办职责: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负责编制全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指导各村各部门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具体措施;(2)开展汛期前地质灾害重点检查和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监测和重大地质灾害点警戒标志,确定警报信号及撤离路线,落实监测人员和防灾责任人;(3)对重大突出性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按月及时督查全镇地质灾害情况,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财政所、民政办职责:(1)组织灾民转移、安置;(2)保障救灾资金和物资;(3)实施紧急情况下的救灾预案;(4)及时、准确向区民政局报告灾情。
4.卫生院职责: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治伤员。
5.派出所、平安办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组织人员疏散,维护现场治安。
6.各村、各部门职责:(1)宣传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使群众能够认识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前兆;(2)灾害发生后,所在村支两委负责人、组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抢险,及时上报镇政府;(3)场镇各部门在突发地质灾害时服从领导小组的调遣安排。突发地质灾害应在20分钟内向镇政府报告(联系电话:镇政府办公室40330631、镇民政办40331828、镇规建办40330086、邻封规划和自然资源所40330199)。
(二)落实责任制
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群测群防员一线抓。各村、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监测责任人具体抓。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目标清楚,认识到位。建立群防群测体系,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不断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全力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