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5024/2024-0005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邻封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8 |
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
2.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服务工作。
3.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
4.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5.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
6.承担辖区内旅游发展、管理宣传等事务性工作。
7.承担乡村振兴规划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服务、益农信息社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人民政府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数据覆盖了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人民政府下属的7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是邻封镇农业服务中心、邻封镇文化服务中心、邻封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邻封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邻封镇综合执法大队、邻封镇旅游服务中心和邻封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03.64万元,支出总计1003.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为本年新增预算单位。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0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为本年新增预算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3.6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0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为本年新增预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826.25万元,占82.33%;项目支出177.39万元,占17.6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3.6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3.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为本年新增预算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为本年新增预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39万元,增长10.1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资调资。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为本年新增预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39万元,增长10.1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资调资。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4.97万元,占0.5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5.06万元,占15.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4万元,增长42.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调资增加社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0.95万元,占4.0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城乡社区支出2.15万元,占0.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补助经费。
(5)农林水支出760.72万元,占75.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00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资调资。
(6)住房保障支出39.78万元,占3.9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2.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为本年新增预算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缴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4.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为本年新增预算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为本年新增预算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会计核算口径原因,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77.3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33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