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852A/2021-00003 | [ 发文字号 ] | 长洪府发〔2021〕29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洪湖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21 | [ 发布日期 ] | 2021-06-21 |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巩固脱贫到户奖补验收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1年巩固脱贫到户奖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产业发展指导员:
根据区农委《关于印发<长寿区2021年度巩固脱贫到户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寿农发〔2021〕1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镇2021年巩固脱贫到户奖补工作的指导,确保高质高效、按时完成该项工作验收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
成立洪湖镇2021年巩固脱贫到户奖补验收工作组,由产业发展中心主任李永生任组长,程杰、王予、各村产业指导员、各村扶贫干部为验收工作组成员,负责开展验收工作。
二、工作要求
验收组到各村入户验收,要做好时间安排。各村提前一天通知本村被验收农户做好验收准备,关好畜禽做好现场验收准备。验收人员严格按照验收内容和要求逐一清点核实相关数据,取好影像资料,做好验收记录、签字。
三、纪律要求
验收人员在验收过程中,严禁向被验收对象索取好处,严禁吃拿卡要,实事求是开展验收工作,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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