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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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852A/2020-00027 [ 发文字号 ] 长洪府发〔2020〕42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洪湖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社区教育学校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辖区各学校:

为加快实现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服务全面落实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要求,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根据中共长寿区人民政府《长寿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实验(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通知〔2020〕57号)的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成立洪湖镇社区教育学校,通知如下:

  设立洪湖镇社区教育学校,在洪湖镇文化服务中心挂牌,负责辖区内社区教育工作。校长由镇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甘松同志兼任,主任由镇教管中心主任蔡书仙同志兼任,社区教育专职干部由镇文化服务中心聂小力同志兼任。15个村(居)分别设立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学习中心负责人由各村(居)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社区教育日常事务,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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