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7398010843/2023-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凤城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3 |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街道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1.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本级单位;
2.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
3.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4.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5.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6.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7.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8.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68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70.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415.5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415.5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68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7.62万元,教育支出28.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8.01万元,农林水支出2688.73万元,金融支出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3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415.5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71.2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986.8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0.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0.72万元,比2022年减少341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2.01万元,比2022年增加571.2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68.7万元,比2022年减少3986.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民政优抚预算由民政等部门代编等,主要用于保障村社区干部报酬,临聘人员工资,充实社区后备工作力量,一事一议村级公共服务项目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07万元,比2022年增加0 万元,主要用于向阳路社区办公楼租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3.5万元,比2022年减少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比2022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99.49万元,比上年增加361.87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2023年预算编制实际情况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6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07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6个,涉及资金2186.77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军 联系方式:023-4025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