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7453115590/2024-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渡舟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5 |
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3.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5.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2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8.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6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拨款增加19.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2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4.58万元,教育支出30.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4.29万元,农林水支出93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2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8.1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7.8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8.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8.93万元,比2023年增加1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32万元,比2023年减少58.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92.61万元,比2023年增加77.8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场镇维护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本级)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23年增加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3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现有公车年限较久,车况较差,维修成本增加较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2.73万元,比上年减少16.1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尽量压缩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92.61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1个,涉及资金1092.61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佳 联系方式:023-40429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