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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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529U/2023-00011 [ 发文字号 ] 但府发〔2023〕5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但渡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发布日期 ] 2023-07-26

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日期:2023-07-26

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村(社区)、各科室

2023710日,经但渡镇第十二次党委会议审定,对《关于收取城镇清洁费的通知》(但府发〔201674号)等4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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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但渡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但府发〔202315号)

2.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但渡镇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但府发〔202317号)

3.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但渡镇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但府发〔202216号)

4.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城镇清洁费的通知(但府发〔201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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