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办事处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八颗街道办事处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828R/2024-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八颗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09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八颗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8-09

各职能部门,各村(委员会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八颗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办事    

          2024610        

八颗街道电动自行车

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根据《重庆市长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寿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渝长防办发〔20249号)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标准不完善、强制性不足问题

1.强化标准宣传。通过教育培训、媒体宣传等,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开展宣传贯彻,引导企业依标生产,消费者正确购买、使用、维修,20246月底前完成。(经发办负责,市场监管、应急办配合)

2.推进既有小区设施建设。配合区相关部门推广共享充电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助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属地村(社区)负责组织协调并做好相关工作。(规建环办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3.严格架空层使用管理。加强源头管理,小区建筑架空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明确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做好架空层安全巡查工作,组织开展每日巡查,制止电动自行车在架空层停放充电行为。(规建环办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4.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街道应急办、平安办、执法办、和各村(社)依法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飞线充电、违规停放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对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消防等相关部门并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应急办、市政管理、派出所、规建环办、平安办、执法办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二)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5.严打非法改装行为。组织开展对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的安全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48月底前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整治一批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派出所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6.严格登记管理。在将蓄电池依法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并设置识别代码的基础上,对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将车主信息、车架号及蓄电池识别代码纳入登记事项,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登记上牌服务,202412月底前完成。对目前在用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科学设置过渡期,实施临时登记管理,202410月底前完成。

7.强化路面劝导。充分发挥劝导站作用,加强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劝导。202512月底前完成。(应急办负责,各劝导站配合)

(三)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8.严惩制假售假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202412月底前集中查处、曝光一批,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派出所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四)着力解决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

9.推动以旧换新。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和《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支持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构建城乡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积极配合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惠民消费宣传活动。(经发办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10.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报废电动自行车电池回收处理体系,建立老旧蓄电池报废淘汰机制,鼓励开展废铅蓄电池综合收集试点,推动落实强制性报废标准。进一步强化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环境监管,指导督促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企业落实《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

(五)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11.强化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建立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将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5月底前)。各办所(村、社区)、有关单位结合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任务,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46月至202511月)。各办所(村、社区)、有关单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全面排查,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12月)。各办所(村、社区)有关单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健全完善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作。八颗街道办事处成立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应急办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规建办、经发办、建环中心、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调度机制,工作小组定期对全街道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将排查整治成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重点内容。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办所(村、社区)、有关单位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片,发放反映整治行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典型事故案例的系列宣传品。加强各办所(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动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对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发动群众查找、举报身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制度保障。宣传贯彻有关法规和规章,明确各方责任及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