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二批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精神,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明确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绩效指标等事项的通知》(渝知发〔2023〕50号)以及《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专利转化专项实施方案》(长寿经开办发〔2024〕26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长寿经开区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二批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9月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支持项目且依法在重庆市长寿经开区区域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在重庆市注册登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1日。由申请单位自主申报,逾期未申报,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专利转让许可
1.《长寿经开区专利转让许可补助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专利转让/实施许可协议;
4.完成专利权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5.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二)专利开放许可
1.《长寿经开区专利开放许可补助申请表》(附件2);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专利许可合同复印件;
4.开放许可声明及开放许可实施协议;
5.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三)专利质押融资
1.填写《长寿经开区专利质押融资补助申请表》(附件3);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提交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4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及银行放款电子凭证等。
(四)专利产品备案
1.《长寿经开区专利产品备案补助申请表》(附件4);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平台备案证明。
(五)本地高校转让许可
1.《本地高校转让许可专利补助申请表》(附件5);
2.申报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专利转让/许可协议;
4.完成专利权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5.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支持项目申报,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已实施专利转化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促进专利项目转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请于2024年12月11日前将专利转化项目申报资料纸质件报送至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资产运营科(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2766号A栋11层1102室,联系人:黎俊鹏、成臣,联系电话:023-68981979)。
(二)申报单位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申报资料按(申请表、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资料、身份证、委托书、项目资料复印件等)顺序简易装订(一式一份),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申请表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资产运营科 黎俊鹏
电 话:023-68981979
地 址: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2766号A栋11层1102室
邮 箱:csjkqcxzx@163.com
附件:1.长寿经开区专利转让许可补助申请表
2.长寿经开区专利开放许可补助申请表
3.长寿经开区专利质押融资补助申请表
4.长寿经开区专利产品备案补助申请表
5.本地高校转让许可专利补助申请表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