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长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补充)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长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补充)环评概况
长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本次规划补充内容主要为长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块晏E08-05/02(U11)修改调整为晏E08-05/03(U11)和晏E08-05/03(M3);晏G05-03-2/04东北角0.4公顷土地性质由M2/W2调整为M3/W3。本次规划补充后,长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主导产业均保持不变。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3-68980165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2766号A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重庆吉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3-67571911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万科中心写字楼4幢23F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规划环评委托后,分析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政策、规划区划的协调性。结合区域环境现状的初步调查结果,识别规划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现状的分析、调查与评价,预测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社会等的综合影响,从环境角度进行规划方案的综合论证。针对存在的环境不利影响,提出合理的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制定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OVxLSzHwArLi5u1U_eAtg?pwd=k58r
提取码:k58r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相关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说明: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待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还将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请公众反馈意见表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规划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