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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重庆市长寿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

日期: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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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什么是“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答1:“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问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2: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更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必然要求。根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每5年组织开展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5年内因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调整,“三线一单”确需进行更新的,由区县政府提出申请,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定后进行更新。2020年11月3日,按重庆市的统一安排,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长寿府发(2020)57号)。2023年为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等相关工作,以及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准入政策,进一步完善与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方案》。

问3:《方案》编制工作是怎么推进的?

答3:区生态环境局按照工作目标,对标市级发布文件,制定了《方案》。《方案》在制订期间征求了区级各部门、经开区、高新区、相关镇街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2023年4月——2023年8月,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组织专家先后三次对长寿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技术方案、成果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意见认为调整成果总体上符合我区实际并满足相关技术要求。2023年8月-2024年3月,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先后三次向区级相关部门、长寿经开区、长寿高新区及相关镇街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意见均进行采纳,2023年11月22日一12月22日,区生态环境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方案》的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在此基础上,通过了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生态环境局党组会审议,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问4:《方案》调整了哪些内容?

答4:环境管控单元由原20个调整为25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由原8个调整为6个,面积占比由原30.6%调整为30.2%,较上一轮减少0.4%。重点管控单元由原9个调整为16个,面积占比由原33.1%调整为32.4%,较上一轮减少0.7%6。一般管控单元仍维持原3个不变,面积占比由原36.2%调整为37.4%6,较上一轮增加1.2%。本次调整后全区总体管控要求共23条,其中在原管控要求基础上删除7条;修改5条;新增12条;完善6条;管控要求的具体内容结合国家、全市、我区最新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维度进行优化,更具时效性和针对性。

问5:如何推动《方案》成果落地应用?

答5:编制"三线一单"调整方案,就是为今后的高质量发展划框子、定规则、列清单,“三线一单”调整方案成果将大幅减少政府和企业早期决策风险,提高后续行政审批效率。一是服务国家、全市和我区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的全过程。二是应用于治水、治气、治土、治、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等生态环境治理的各方面。三是应用于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工业园区管理、用地审批、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持作用。


政策原文: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寿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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