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 > 政策问答
优抚医院将对哪些人群提供服务?
优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收治下列优抚对象:(一)需要常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供养的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的残疾退役军人和带病回乡退役军人;(三)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退役军人;(四)短期疗养的优抚对象;(五)主管部门安排收治的其他人员。优抚医院应当在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收治任务的基础上,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或者优惠服务,为社会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文字解读: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媒体视角: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音频解读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