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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的通告》中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范围和日期是多少?

日期:2023-04-12

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月1日至5月10日,7月10日至10月10日。森林高火险期为“春节”、“清明节”、“五一节”以及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气候期间。
重庆市长寿区辖区范围内:森林防火区域为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区、公益林林区、退耕还林地及其边缘直线100米范围内。森林高火险区为黄草山山脉(涉及街镇为:云集镇、长寿湖镇、凤城街道、但渡镇及区国有林场管辖区域)、明月山山脉(涉及街镇为:海棠镇、云台镇、八颗街道、石堰镇、葛兰镇、晏家街道(含经开区)、洪湖镇、万顺镇及区国有林场管辖区域)、铜锣山山脉(涉及街镇:洪湖镇及区国有林场管辖区域)、五堡山(涉及街镇:江南街道及区国有林场管辖区域)。其余有林地及灌木林地均为一般森林火险区。禁止一切在禁火区域内的用火、生火、携带火源等行为。森林防火期内,未经许可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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