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009303761/2016-0056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6-04-18 | [ 发布日期 ] | 2016-04-18 |
重庆市长寿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寿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区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综合科,信息督查科和基层指导科三个科室,行政编制8人,实际7人。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具体管理工作和日常事务。
2.负责制定和实施大厅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奖励。
4.清理、核定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许可、服务项目并进行管理。
5.负责重大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协调及并联式审批工作的落实。
6.反馈审批、许可、服务项目办理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完善各项制度。
7.负责对办理审批、许可、服务项目进行督查;组织审批、许可、服务项目集中办理,最大限度地提高执政能力、办事效率。
8.负责对街镇及部门设立的“分厅”实施监督协调管理;
9.负责审核、审批、许可、服务项目的调整和变更等事项,并提交管委会审定。
10.负责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办件中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及群众投诉。
11.召集各窗口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议通报。
12.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5.78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5.23万元,主要用于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电子监察系统及局域网运行及维护,三级平台建设,服务大厅物管及电梯运行与维修等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0.58万元,主要用于进修及培训。
3.医疗卫生支出4.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障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4万元,用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务接待。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用于公务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