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预决算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11500221MB1990106M/2024-00054 [ 发文字号 ] 无文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重庆市长寿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10-17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受城乡建设、规划、市政、环保和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并在业务上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测绘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2)协助管理村镇规划工作。(3)协助管理村镇建筑市场、建筑材料、施工队伍和建筑工匠,指导村镇建设标准图集选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村镇建设统计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4)协助管理村镇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人防工程和环境保护工作。(5)协助做好村镇建设质量安全、房屋住用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工作。(6)协助做好城镇住房保障、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农房权属登记工作。(7)协助做好村镇规划建设、市政园林、环境保护和房地产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8)负责全区小城镇、村镇建设和管理事务性工作。(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无内设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38.46万元,支出总计138.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1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3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1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4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3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1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8.46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8.4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51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1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8万元,增长14.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1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8万元,增长14.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68万元,占0.4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45万元,占8.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万元,增长14.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15万元,占4.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12.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费用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12.97万元,占81.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3万元,增长14.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6.22万元,占4.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14.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积金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4万元,增长26.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33万元,下降63.18%,主要原因是财政严控公用经费,节省减少办公费等费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编制人员被机关借用合署办公,故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编制人员被机关借用合署办公,故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项目支出0万元。我单位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8963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