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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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806137Y/2024-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30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示

日期:2024-06-19


    为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警示预防作用,现将行政处罚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倪先富 自然人
长应急罚〔2024〕04004-1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 对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雲璟商住小区一期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罚款 处以2.592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592 2024/5/30
林雪峰 自然人
长应急罚〔2024〕04004-2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罚款 处以1.164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1.164 2024/5/30
梁峰 自然人
长应急罚〔2024〕04004-3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事故发生时,未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和系挂安全带的违章行为,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罚款 处以1.68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1.68 2024/5/30
自贡市先富金属门窗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10304337734712B 长应急罚〔2024〕04004-4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该公司未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未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开展经常性检查,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纠正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不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 处以41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41 2024/5/30
宜宾市昌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11500MA62A2DL4K 长应急罚〔2024〕04004-5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罚款 处以1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1 2024/5/30
陈天富 自然人
长应急罚〔2024〕04004-6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检查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失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罚款 处以1.3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1.3 2024/5/30
重庆博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00000450485471A 长应急罚〔2024〕04004-7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对该项目上存在临边、高空作业的风险辨识不全面,未能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建议预防事故发生,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罚款 处以1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1 2024/5/30
重庆市长寿区五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00115759266357E 长应急罚〔2024〕04001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处以12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125 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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