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806137Y/2023-00092 | [ 发文字号 ] | 长应急〔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6 | [ 发布日期 ] | 2023-12-06 |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我市当前正在全面推行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促进我市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内经济规模、行业特征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明确检查的重点和难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确保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市、区县、乡镇(街道、园区)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执法。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执法的公正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区应急局在职且具有执法资格人数共47人。按《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2017〕150号)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规定,全局实际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37人。
(二)法定工作天数:37人×250天=9250天。
(三)执法检查天数(两人为一组)约:(9250-4200-1200)/2=1925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约4200天,包括:
1.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约750天;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约600天;
3.安全生产违法举报核实约250天;
4.区政府及区有关部门、上级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约450天;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建档、监控、督促整改约400天;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评估、整改措施的备案约200天;
7.开展森林防火检查、防汛防旱日常检查约500天;
8. 开展机动执法约400天;
9. 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约100天;
10. 协调考核同级部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约150天;
11. 区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其它工作约400天;
(五)其他非执法工作日约1200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约700天;
2.病假、事假约100天;
3.职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约300天;
4.参加党政工团活动约100天。
五、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各科室应在每月26日前编制出下月月度检查计划及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以及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人员等,并提前通知检查对象。同时,各执法人员在参与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严禁”等中央、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四不两直”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严禁出现接受企业吃请和收受服务对象财物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发生。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结合我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实际,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区应急局监管执法力量,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检查 时间 |
检查企业 |
1月 |
重庆武藏涂料有限公司、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华维实业有限公司、中石油西门加油站、中石油卫古路加油站、中石化卫古路加油站 |
2月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重庆博圣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康乐制药有限公司、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梓潼加油站、芦池加油站、万顺加油站、净化总厂引进分厂 |
3月 |
重庆宝丞炭材有限公司、重庆市华胜化工有限公司、立邦涂料(重庆)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市化研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天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石油新市加油站、中石油葛兰加油站、中石油石堰加油站、重庆气矿垫江作业区 |
4月 |
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华应供应链管理(重庆)有限公司、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泰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中石油付何加油站、壳牌八颗加油站、重庆市长寿区迪鑫石油公司 |
5月 |
盖吉(重庆)科技有限公司、金刚化工(重庆)有限公司、英利特化工(重庆)有限公司、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海棠加油站、海棠农机加油站、中石油云台加油站、天台加油站 |
6月 |
巴斯夫聚氨酯(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宏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佐能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市农药化工集团公司、重庆瑞博莱制药有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中石油盐井湾加油站、中石油欣杨加油站、中石油古佛加油站、胜天加油站 |
7月 |
重庆华彩化工有限公司、重庆英斯凯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合汇制药有限公司、润东加油站、回龙寨加油站、邻封加油站、走马岭加油站 |
8月 |
重庆恩力吉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新恒阳储运有限公司、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朗天制药有限公司、中石化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云集加油站、中石化长寿湖加油站、中石油学堂湾加油站、中石化菩提东路加油站 |
9月 |
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贝利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同运(重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欧中电子材料(重庆)有限公司、重庆朝阳气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重庆川维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渝长有限公司公司、中石油晏家加油站、中石油化中路加油站、中石油西站加油站 |
10月 |
重庆金苏化工有限公司、林德化医(重庆)气体有限公司、重庆川维林德气体有限公司、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壳牌晏家加油站、川维物流加油站、中石油钢城加油站、重庆东大气体有限公司 |
11月 |
重庆市秋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云天化天聚新材料有限公司、中荣(重庆)化工分销服务有限公司、中化学华陆新材料有限公司、中石化晏家服务区北区加油站、中石化晏家服务区南区加油站、中石化晏家工业园区加油站 |
12月 |
重庆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重庆中科力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欣欣向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飞达加油站、中石油但渡加油站、中油富渝左侧加油站、中油富渝右侧加油站 |
(二)重点工贸领域
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检查时间 |
检查企业 |
随机抽查 |
1月 |
重庆环松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红山城食品有限公司 |
抽查3家 (含专项检查) |
2月 |
重钢集团三峰工业有限公司、重庆长寿通威饲料有限公司、重庆双羽家俱有限公司、重庆巧琢工贸有限公司 | |
3月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伟龙食品有限公司、重庆立万精密制管有限公司、重庆市嘉诺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冉升智能家具有限公司(一分厂) | |
4月 |
重庆万斯特种成型有限公司、重庆永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匠心木业有限公司、重庆洋迪机电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区翔洲建材有限公司 |
抽查3家 (含专项检查) |
5月 |
重钢集团产业有限公司、重庆渝达六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祥宏矿业有限公司、重庆瑞莱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渝维家具有限公司、重庆市丰泽市内套装门有限公司 | |
6月 |
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宁振玻璃钢有限公司、正新橡胶(重庆)有限公司、重庆科奇门业有限公司、重庆盖博家具有限公司 | |
7月 |
重庆长寿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重庆顺贞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金泰汽车艺术设计有限公司、重庆渝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普雅花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重庆市利利建材有限公司 |
抽查3家 (含专项检查) |
8月 |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爱德夏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协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庆远嘉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市佳禾家具有限公司、重庆加兴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9月 |
重庆钢铁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重庆豪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斯托塞克蓝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市恒固席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盐重庆长寿盐化有限公司、重庆豪迈家具有限公司 | |
10月 |
重庆业康金属表面热处理有限公司、重庆炀琨焰冶金辅料有限公司、重庆宜高塑胶有限公司、重庆润森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工巧建材有限公司 |
抽查3家 (含专项检查) |
11月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威必达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名风家俱有限公司、重庆利洁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12月 |
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宝坡石灰石矿、重庆春鹏锚具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洋洋行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富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注:1. 每月25日前,结合下月执法计划,制定相应的检查方案(包括:检查内容、检查重点、检查区域等);
2. 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2023年开展涉尘防爆、油漆整治、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工贸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3. 针对工贸企业、持证上岗、应急救援等专项检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体化”执法要求,开展执法工作;
4. 根据“双随机”工作原则,每个季度从当季度执法计划外,至少抽查3家工贸企业。
六、行政许可
我局负责的行政许可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等。
其他行政权力包括: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的审批备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企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等。
七、综合监管事项
(一)加强综合监管,牵头或参与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事故调查,按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开展全区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
八、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与实效性。
(二)及时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