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806137Y/2024-0004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执行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
3. 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 配合完善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我区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 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长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街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 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 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划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 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及街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委会日常工作。
12.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 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 参与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 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并贯彻执行相关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6.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等。
17.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宣传教育科,综合减灾科,政策法规科,救援协调科(科技及信息化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9个科室;下设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长寿区防汛抗旱协调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协调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抢险救援中心,重庆市长寿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按原管理模式由区气象局统一管理)6个二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307.7万元,支出总计330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3.51万元,增长41.71%,主要原因是包括2022年未使用完毕的火情处置经费、新办公区域租金及物业、疫情物资采购经费等项目资金163.49万元,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较2022年度增加465.63万元,同时2023年度专业应急救援长寿支队直属大队完成组建,支出较2022年度上升267.23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3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3.51万元,增长41.71%,主要原因是包括2022年未使用完毕的火情处置经费、新办公区域租金及物业、疫情物资采购经费等项目资金163.49万元,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较2022年度增加465.63万元,同时2023年度专业应急救援长寿支队直属大队完成组建,支出较2022年度上升267.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7.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3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3.51万元,增长41.71%,主要原因是包括2022年未使用完毕的火情处置经费、新办公区域租金及物业、疫情物资采购经费等项目资金163.49万元,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较2022年度增加465.63万元,同时2023年度专业应急救援长寿支队直属大队完成组建,支出较2022年度上升26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80万元,占38.45%;项目支出2035.90万元,占61.55%。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07.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73.51万元,增长41.71%。主要原因是包括2022年未使用完毕的火情处置经费、新办公区域租金及物业、疫情物资采购经费等项目资金163.49万元,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较2022年度增加465.63万元,同时2023年度专业应急救援长寿支队直属大队完成组建,支出较2022年度上升267.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3.51万元,增长41.71%。主要原因是包括2022年未使用完毕的火情处置经费、新办公区域租金及物业、疫情物资采购经费等项目资金163.49万元,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较2022年度增加465.63万元,同时2023年度专业应急救援长寿支队直属大队完成组建,支出较2022年度上升267.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54万元,增长16.75%。主要原因是含有年中下达的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3.51万元,增长41.71%。主要原因是包括2022年未使用完毕的火情处置经费、新办公区域租金及物业、疫情物资采购经费等项目资金163.49万元,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较2022年度增加465.63万元,同时2023年度专业应急救援长寿支队直属大队完成组建,支出较2022年度上升267.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54万元,增长16.75%。主要原因是含有年中下达的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5.32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减少0.58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0.59万元,占4.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1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晋升、晋级晋档等增资调资后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以及。
(3)卫生健康支出96.01万元,占2.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0万元,增长49.06%,主要原因是含有2022年未使用完毕的疫情物资采购经费30.2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4.22万元,占2.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9万元,增长13.3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晋升、晋级晋档等增资调资后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61.55万元,占89.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42万元,增长16.91%,主要原因是含有年中下达的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1.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4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晋升、晋级晋档等增资调资后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1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0万元,增长20.3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办公费和工会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邮电费、交通补助、劳务费和委托业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38万元,下降63.96%,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车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0万元,下降10.9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5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检查、应急救援、自然灾害防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8万元,下降64.7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车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6万元,增长36.7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专业应急救援长寿支队直属大队完成组建后,巡护、驻防、救援、检查等工作导致用车次数增多,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7.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督查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0万元,下降62.9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5万元,下降37.9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8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9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158.33%,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线下会议频率降低,本年度按计划开展会议次数较上年上升。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线下培训频率降低,本年度培训次数较上年上升。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工会经费、租赁费、邮电费、交通补助、物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6万元,增长20.3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办公费和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36 %。主要用于采购森林防灭火物资、防汛抗旱救援装备、应急救灾物资。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035.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24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