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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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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等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医疗保障局综合科(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号壹号商务楼4楼;电话:023—4028095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寿区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3年,我局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范性文件、医保政策信息、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2023年共发布54条工作动态信息,便于公众了解医保工作及政策落地情况。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

在我局官方网站发布《重庆市长寿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问题解答,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长寿区医保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指引。2023年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项,因属予以公开范围,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对外发布信息逐级审核程序,确保每条信息发布均经过撰稿人、所在科室负责人、综合科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升级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优化群众联系渠道。及时查阅群众留言、咨询,各科室根据问题积极参与解答,为群众办实事、解疑惑,并主动回应关切,增强沟通效率。

(五)强化监督保障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管理人员库,明确平台栏目维护职责分工,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等工作培训,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在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以及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和把握。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信息公开的流程,以及信息公开的规范要求需要完善。2023年公开的部分信息存在表述性错误、错别字等情况,需要加强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撰写、整理工作,做到“字句准确”、“格式规范”、“流程清晰”;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存在滞后性。

改进措施:2024年,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政府网站的宣传,持续提升知晓度。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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