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243873/2024-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信访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5 |
重庆市长寿区重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牵头开展群体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提出调解意见。二是对群众上访反映的可经调解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体性矛盾纠纷进行调处,提出处理建议并对处理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办。三是负责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牵头协调和处置。四是调处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大矛盾纠纷。五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长寿区重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无下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5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4.5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开始独立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0.5万元,教育0.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6万元,住房保障3.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4.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9.55万一,项目支出增加7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5万元,比2023年增加15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5万元,比2023年增加79.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始独立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5万元,比2023年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始独立预算,主要用于信访稳定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重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5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1个,涉及资金75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小娟 联系方式: (电话:023-4066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