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243873/2022-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信访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2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2 |
重庆市长寿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信访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来访。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处理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和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向街镇、区级部门、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非接待场所的上访行为。检查、指导街镇、区级部门、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先进工作经验。负责开展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承担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信访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长寿区信访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5个科室(即:综合科、接访科、信息科、群工科、信访稳定科)及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寿区重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全办现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8人,聘用人员8人(含驾驶员2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148.95万元,支出总计1148.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29万元、增长41.21%,主要原因是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特别是推动大量疑难信访问题化解。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14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29万元、增长41.21%,主要原因是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特别是推动大量疑难信访问题化解。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8.95万元,占82.59%;其他收入200万元,占17.41%。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14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29万元、增长41.21%,主要原因是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特别是推动大量疑难信访问题化解。其中:基本支出511.95万元,占44.56%;项目支出637万元,占55.4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8.9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5.29万元,增长16.63%。主要原因是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特别是推动大量疑难信访问题化解。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9万元,增长16.63%。主要原因是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特别是推动大量疑难信访问题化解。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是人数以及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9万元,增长16.63%。主要原因是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特别是推动大量疑难信访问题化解。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是人数以及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49万元,增长21.46%,主要原因是人数以及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9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17.52%,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物业管理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6万元,下降65.0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6万元,增长41.8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和2021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和2021年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维稳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1万元,下降65.67%,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出行,合理管理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2万元,下降20.97%,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出行,科学合理安排调度车次。
公务接待费3.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省市到我区学习调研信访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5万元,下降64.5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8万元,增长361.0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13批次26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13批次,26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2.4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42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19.2万元,下降17.52%,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11.02%,主要原因是按疫情防控要求控制培训人数从而增加了培训批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637万元。其中,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一般性项目1个,涉及资金63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1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66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