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009303761/2019-035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8 |
重庆市长寿区信访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长寿区信访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来访;负责处理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和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非接待场所的上访行为;负责全区信访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长寿区信访办内设5个科室(即:综合科、信息科、接访科、群工科、信访稳定科、)及一个事业单位(长寿区重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全办现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8人,临聘人员6人,驾驶员2人(临时工)。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34.82万元,支出总计934.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24万元、下降19.35%,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1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83万元,减少1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02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策性增人增资及信访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4.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19万元,减少21.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07万元,增长28.63%。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7.37万元,占8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07万元,主要原因是维稳专项经费增加及人员增资调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6万元,占5.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养老保险补缴费用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01万元,占2.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74万元,较上年增加14.5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2.78万元,较上年增加33.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办公经费增加及物价上涨原因造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5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公车改革后,我办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4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处理突发事件出行、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用较去年减少。公务接待费23.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市级部门到我区督查、检查、指导信访稳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4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7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13批次,2350人次。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维护费3.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33.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及耗材。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达到绩效管理的要求,评价的项目为常年性专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06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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