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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5·8人道公益日—AED救在身边”互联网众筹活动专项资金募集的倡议书

日期: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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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

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开展和普及应急救护、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按照渝红会〔2024〕23号文件要求,长寿区红十字会开展“5·8人道公益日—AED救在身边”互联网众筹活动专项资金募集活动”。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募集善款,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采购 AED 在长寿区的学校、机关、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口密集场所配备,以及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护培训。

根据渝红会〔2024〕23号文件要求,长寿区红十字会将在2024年5月7日0点—9日24点,在支付宝APP上开展线上募集活动,并在10月举行活动捐赠仪式。届时邀请相关领导、爱心单位代表、新闻媒体以及受赠单位等参加。

古语有云: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为善者,天报以福!和谐文明的生活环境,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长寿区红十字会向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发出倡议,我们真诚邀请社会各界大力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伸出你们爱的双手!希望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在这次关爱活动中,积极献爱心,踊跃捐款。对募集资金募集情况,我们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募集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我们将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捐款票据单位可以抵扣相应份额的税收)

(联系人:刘铃铃、罗晞;联系电话:023-40232084、13635459719、18983765926)



               重庆市长寿区红十字会

               2024年4月22日



捐赠协议书

甲方:(捐赠人)

乙方:重庆市红十字基金会(受赠人)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促进重庆市公益事业的发展,甲方自愿参与并支持乙方所设立的公益项目。双方共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守法和公众受益的基本原则,在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签署以下捐赠协议。

一、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进入重庆市红十字基金会“AED救在身边项目 ”,用于 采购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

二、甲方承诺:保证本协议的捐赠事项履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捐赠资金的用途与受益人无利害关系;捐赠的财产为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三、乙方承诺:充分尊重甲方捐赠意愿,并按照所签署协议内容管理和使用捐赠资金。

四、本《捐赠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方将捐款全额汇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到捐款后向甲方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五、本协议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壹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重庆市红十字基金会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渝中区长江支路2号304室

联系人:联系人:彭璐、余松

联系方式(必填手机) :联系方式:023—61758041、61758040

纳税人识别号:乙方账户信息

收票人邮箱:户名:重庆市红十字基金会

账号:110264063079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大坪支行

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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