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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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9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综合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由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党政办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

(一)主动公开情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区政府网站、长寿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疫情防控、医疗卫生等涉及群众健康利益的政府信息,切实履行主动公开职责。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履行审查制度,落实审查流程。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9条,其中政策文件4条,重大民生信息20条,疫情防控信息11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37条,其他信息77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予以公开2条,部分公开2条,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不予公开1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平台信息管理,组织专人每日登录网站,负责日常信息审核发布,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范围、途径,确保本机关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及时收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研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修改网站栏目设置,将“服务指南”、“办事指南”、“结果信息”三个栏目调整到“基层政务公开”之下;将“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健康科普”三个栏目在长寿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显示;在各街镇网站的“基层政务公开”栏目之下开设“计划生育服务”栏目;根据职能职责变动,删除“基层政务公开”中的“行政裁决”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次。同时,积极争取专项经费保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无专项经费保障,音、视频解读栏目信息公开有一定难度;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改进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纳入2023年度本级工作经费预算;将信息公开任务进一步明确至相关科室,坚持常提醒常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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