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202557/2024-00061 | [ 发文字号 ] | 长卫复〔2024〕7 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2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长寿区凤岭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医用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凤岭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委托重庆惠能标普科技有限公司为你单位出具的《重庆市长寿区凤岭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医用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编号:23FY0055(报批版)〕的结论。
二、对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单位应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和《预评价报告表》的建议整改到位。
三、该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向我委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竣工验收,并提交《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等有关竣工验收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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