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202557/2024-0011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是基层卫生院,属于正科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基层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是部门预算的独立核算单位,财政预算代码301014,执行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现有在编职工32人,其中副高职称4人,中级职称8人,退休职工9人,临聘人员12人,实有救护车1辆,编制床位47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91.15万元,支出总计1285.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38万元、 下降5.12%。(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1091.1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55.3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9.15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1,285.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39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79万元、下降13.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33万元,占39.9%;事业收入634.47万元,占58.15%;其他收入21.35万元,占1.9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55.3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9.15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28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1万元、增长3.3%。其中:基本支出1198.62万元,占93.25%;项目支出86.67万元,占6.7%。此外,结余分配10.3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51万元、下降90.88%。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9.4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588.03万元,下降39.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33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02万元,下降35.15%。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5.38万元。主要原因长财预指《2021》546号文件调整。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97万元,下降32.53%。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8万元,下降49.9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5.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8万元,下降32.55%。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25万元,下降98.96%。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8.3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42万元,下降72.66%。本年支出28.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04万元,下降75.41%。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发生“三公”经费0元,与上年增长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 0万元。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由区卫健委统一公开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文;联系电话:023-4073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