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202557/2024-0011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卫生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相关服务,独立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
2.承担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医疗康复,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3.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服务和家庭保健等相关服务。
4.承担卫生应急任务。主要包括区域内“120”急救、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相关任务。
5.承担卫生管理任务。主要包括协助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指导爱国卫生工作等相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
我院是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置有党政办公室、医保信息科、总务后勤科、财务科、医务科、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中西医结合科、全科医疗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公共卫生科等科室。我院位于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兴盛路3号,业务区占地面积10亩,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549平方米。设置三个医疗点:院本部、一分院(龙河)、二分院(乐温),编制床位52张,实际开放74张,拥有数字化X线机DR,数字化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多种医疗设备;医院编制数39名,现有在编职工36人,临聘职工14。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2人,高中初级人才梯队已形成。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242.49万元,支出总计1,242.49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2100.04万元减少857.55万元,减少40.83%。支出较上年决算数2100.04万元减少857.55万元,减少40.8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财政拨款用于单位项目建设。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6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962.3万元减少901.87万元减少46%,主要原因是单位财政收入减少857.51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卫支出和项目支出由区卫健委统一列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1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46.13%;事业收入542.2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51.13%;其他收入29.0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2.7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82.0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24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006.39万元,减少763.9万元,下降61.48%,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公卫支出和项目支同由卫健委统一列支。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0万元未发生改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9.13万元。与2022年1484.38万元相比减少995.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卫和项目由卫健委统一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346.64万元,减少286.21万元,减少26.99%。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收入由区卫健委统一填列。较年初预算数609.09万元增加451.34万元,增长42.56 %。主要原因是按照长财预指〔2022〕266号、长财预指〔2022〕364号文件调整了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另外本单位年初预算中不含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收入及项目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2.06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484.38万元,减少995.25万元,减少203.47%。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公卫支出和项目支同由卫健委统一列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0.55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0万元未发生改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651.3万元,减少227.96万元,下降53.85%,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公卫支出和项目支同由卫健委统一列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0.55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公务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运行购置费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单位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53.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景于芹;联系方式:1852384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