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89594Q/2024-0003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馆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2.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相关培训、业余创作团体管理、业余文艺创作组织、授权管理长寿区文化市场、乡镇文化站业务指导、文化交流等。
3.举办各类公益艺术展览、开展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大型公益性流动展、对外文化交流、艺术创作辅导,培养美术、书法、摄影艺术人才。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馆由6个部室组成,即办公室、大型活动部、辅导培训部、非遗部、调研创作部、数字文化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44.42万元,支出总计544.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3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2人退休,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绩效等减少31.70万元,一次性退休补贴增加5.54万元;二是新增2人死亡,增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3.65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4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7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2人退休,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绩效等减少31.70万元,一次性退休补贴增加5.54万元;二是新增2人死亡,增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4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44.4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2.23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2人退休,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绩效等减少31.70万元,一次性退休补贴增加5.54万元;二是新增2人死亡,增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19万元,占78.65%;项目支出116.23万元,占21.3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4.4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23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2人退休,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绩效等减少31.70万元,一次性退休补贴增加5.54万元;二是新增2人死亡,增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3.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7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2人退休,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绩效等减少31.70万元,一次性退休补贴增加5.54万元;二是新增2人死亡,增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3.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6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2人退休,工资、社保等减少31.70万元,一次性退休补贴增加5.54万元;二是新增2人死亡,增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3.65万元;三是缩减项目资金7.5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3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2人退休,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绩效等减少31.70万元,一次性退休补贴增加5.54万元;二是新增2人死亡,增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3.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6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2人退休,工资、社保等减少31.70万元,一次性退休补贴增加5.54万元;二是新增2人死亡,增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3.65万元;三是缩减项目资金7.5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29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2.46万元,占73.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14万元,下降7.82%,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2人退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65万元,占18.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8万元,增长20.34%,主要原因一是新增2人退休,增加一次性退休补贴;二是新增2人死亡,增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4)卫生健康支出21.73万元,占3.9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5)住房保障支出16.30万元,占2.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93%,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2人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04万元,下降7.72%,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退休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退休2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万元,下降83.7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2023年产生一次公务接待经费为0.0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0万元,主要用于舞台特种专业用车年检、保险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0万元,下降84.4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73.3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产生一次公务接待,费用为0.08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151.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外出参加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116.2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人:庹敏,联系电话:023-4024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