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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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89594Q/2024-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10-17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的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区级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实施文化、旅游、体育的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体育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8.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9.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10.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1.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2.负责推动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4.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5.负责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文物保护、传承,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全区体育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7.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8.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9.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20.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本级由8个职能科室组成,即: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科、公共文化科(艺术科)、旅游科(宣传营销科)、体育科、广播电视科、文化遗产科、市场产业科(行政审批科)。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长寿区青少年业余体校、重庆市长寿区文化馆、重庆市长寿区图书馆、重庆市长寿区美术馆、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发展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全民健身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586.13万元,支出总计8586.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7.85万元,增长17.6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决算数增加,如新增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650万元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45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5.28万元,增长19.5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收入增加,如新增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650万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4.9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1.21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58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9.07万元,增长19.8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增加,如新增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650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2821.42万元,占32.86%;项目支出5764.71万元,占67.1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2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提高资金使用率,减少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86.1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87.85万元,增长17.6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收入支出增加,如新增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650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3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4.81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收入增加,如新增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650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9.06万元,增长25.69%。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及市级项目资金等,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0.95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0.32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增加,如新增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650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9.06万元,增长25.33%。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及市级项目资金等,预算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9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提高资金使用率,减少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2.99万元,占0.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6.34%,主要原因是节约培训费开支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80.79万元,占87.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2.67万元,增长27.41%,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及市级项目资金,项目增加,支出增加,因此较年初预算数增长,如年中下达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经费65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42万元,占8.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80万元,增长17.7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中下达社保资金,收入与支出增加,因此较年初预算数增长

4)卫生健康支出147.03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疗保障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46.48万元,占2.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1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中下达住房公积金,收入与支出增加,因此较年初预算数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1.78万元,下降10.8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决算数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4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0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节约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费、水电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0.2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1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0.48万元,增长67.40%,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区县分成增加,项目收入增加。本年支出126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74万元,增长71.48%,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区县分成增加,项目收入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3万元,下降36.47%,主要原因是节约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1万元,下降11.32%,主要原因是节约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9万元,下降45.05%,主要原因是节约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4万元,下降28.02%,主要原因是节约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10.96万元,主要用于招商项目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万元,下降15.69%,主要原因是节约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3万元,增长39.97%,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招商项目增加,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11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3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9万元,增长1248.61%,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未开展各项会议,2023年单位会议增加,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2023年培训增加,培训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48万元,下降10.47%,主要原因是节约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2.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6.4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4.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34 %。主要用于采购旅游宣传营销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5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764.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单位算公开联系人:陈寒宇  联系方式:023-4066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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