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89594Q/2023-000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8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3 |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的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区级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实施文化、旅游、体育的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体育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8.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9.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10.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1.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2.负责推动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4.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5.负责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文物保护、传承,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全区体育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7.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8.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9.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20.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本级由8个职能科室组成,即: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科、公共文化科(艺术科)、旅游科(宣传营销科)、体育科、广播电视科、文化遗产科、市场产业科(行政审批科)。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长寿区青少年业余体校、重庆市长寿区文化馆、重庆市长寿区图书馆、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发展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全民健身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长寿区青少年业余体校、重庆市长寿区文化馆、重庆市长寿区图书馆、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发展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全民健身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原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局职责整合,重新组建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229.36万元,支出总计4229.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5.58万元、下降40.4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古镇项目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共计3097.16万元,今年无该项目,项目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08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3.55万元、下降34.08%,主要原因2021年有古镇项目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共计3097.16万元,今年无该项目,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7.35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2.0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12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0.69万元、 下降40.2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古镇项目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共计3097.16万元,今年无该项目,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00.52万元,占19.41%;项目支出3322.64万元,占80.5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89万元、 下降47.18%,主要原因是合理利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4229.3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75.58万元、下降40.4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古镇项目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共计3097.16万元,今年无该项目,项目资金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2.34万元,下降41.3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8.01万元,减少23.95%。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9.74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50.73万元,下降46.5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0.59万元,减少37.8%。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开展,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89万元,下降47.18%,主要原因是合理利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0.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71万元,下降13.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费用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8.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7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节约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2.2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0.27万元。本年收入72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79万元,增加55.19%,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区县分成增加,项目收入增加。本年支出739.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03万元,增加29.84%,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区县分成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万元,增加17.88 %,主要原因是公车年久失修,维修费用增加,三公经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24万元,增加85.55%,主要原因是公车年久失修,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用为0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6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公车年久失修,维修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33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公车年久失修,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7.4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1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增加,接待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7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73批次,75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67元,车均维护费3.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37万元,降低11.9%,主要原因是节约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万元,下降7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减少,会议开支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减少,培训开支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4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9.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07.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12%。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2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3322.6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2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陈寒宇 联系方式:023-4066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