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预决算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 11500221MB1982018X/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重庆市长寿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移交当地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退休干部接收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3、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

4、组织开展适合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负责区军休中心土地、用房、车辆、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6、完成区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长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7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1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7.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0.78万元,主要是退役安置补助(军休)中央和市级补助减少106.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1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 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0.7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5.3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6.1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7.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63万元,比2022年减少9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9万元,比2022年增加15.39万元,主要原因是晋级晋档及公务员基础绩效预算导致的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327.94万元,比2022年减少106.1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补助(军休)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减少106.17万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退休费、离休费及活动服务费等工作。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22年无差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无差异;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2年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2022年无差异;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无差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17万元,比上年减少10.28万元,主要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7.94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个,涉及资金3.42万元;重点专项2个,涉及资金324.5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袁玉莲  联系方式:023-4077799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