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 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宣传、信访、保密、精神文明、妇女工 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对接市局处室: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处。对接市调查队处室:办公室、财务管理处、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室。
(二)综合科(普查科)。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负责 发布与管理全区统计数据,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对全区统计数据发布的规范管理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编辑、出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监测与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和统计预警分析;负责街镇综合目标考核和部门统计工作考核;组织贯彻实施国 家统计制度、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工作,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协调区级部门和街镇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负责全局信息工作考 核工作;负责涉外调查、民间统计有关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统计监测;对接市局处室:综合统计信息处、统计设计管理 处、统计监测评价处、国民经济核算处、社会科技统计处(两纲监测工作)、统计科研培训中心、统计学会秘书处、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接市调查队处室:综合处、分析研究处、制度方法处。
(三)农经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三农”统计。组织实施涉农统计专项调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等统计数据,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 估;开展统计监测及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农业生产情况统计、农业核算、农业经济总量核算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工作。对接市 调查队处室:农业调查处、农村调查处。
(四)工业科(投资科)。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统计工作;负责工业品价格、房地产价格等调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 本专业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资源统计工作;开展全区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评价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及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本专 业的统计基础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工作。对接市局处室:工业统计处、能源资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对接市调查队处室:生产价格调查处。
(五)服务业科(贸易科)。负责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 社会组织等服务业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有关人口抽样调查和劳动收入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区有关社会发展、科技、环境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劳动工资统 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三新产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本专业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开展统计监测及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 基础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工作。对接市局处室:贸易外经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科技统计处、工业处(R&D相关工 作)、新经济处。对接市调查队处室:专项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