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05W/2023-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统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3 |
重庆市长寿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长寿区统计局为长寿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各街镇、各部门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各项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和服务业等统计数据。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统计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对街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考核评价工作,参与对区级各部门的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各街镇、各部门进行统计工作考核。
9.协调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工程和统计数据网络建设。
10.促进全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长寿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长寿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和重庆市长寿区统计执法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6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增加85.17万元,项目支出经费减少14.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6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1.97万元,教育支出3.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5.1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2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6.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71万元,比2022年增加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72万元,比2022年增加85.1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规范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0.99万元,比2022年减少14.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统计电子台账安装工作,当年所需项目经费增加,2023年统计电子台账工作进入使用维护阶段,所需项目经费减少,主要用于统计电子台账、统计抽样调查等重点工作。
区统计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1.46万元,比上年减少40.33万元,主要原因为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0.99万元。其中:一般项目4个,涉及资金160.99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霞,联系方式:023-4024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