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0947/2022-00027 | [ 发文字号 ] | 长寿商务发〔2022〕4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商务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9 | [ 发布日期 ] | 2022-09-14 |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商贸领域助企纾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商贸领域助企纾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稳住经济大盘和助企纾困相关政策,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实现商贸经济平稳增长,引导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长寿区扎实稳住经济大盘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长发改发〔2022〕2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商贸领域助企纾困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加强政策宣传,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8月19日
商贸企业房租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助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及标准方式
(一)补助适用时间及对象。
2022年7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期间,承租长寿区内非国有资产房屋用于办公、经营且今年新入库的零售、住餐类正常经营企业。
(二)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助材料的相关要求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补贴2个月租金,每个企业租金补贴不超过2万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的银行卡上。
二、申报补助材料
(一)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
(三)信用承诺书。(附件2)
(四)公司的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
三、申报补助程序
(一)由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将申报资料于2023年3月1日前交区商务委审核,区商务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二)通过审核后,区商务委将审定的拟支持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由区财政局、区商务委联合下达资金文件,予以兑现。
四、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务委产业发展二科,联系人:李亚、黄雨虹;联系电话:40244268。
附件1
申报企业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单位全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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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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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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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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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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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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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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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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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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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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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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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地址及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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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备注 | ||
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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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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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税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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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信用承诺书 |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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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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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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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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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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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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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营业) 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平均月房租 |
万元。 | ||||||||||
申报单位注册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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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申报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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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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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 |||||||||||
序号 |
年度 |
补助金额 |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 |||||||
1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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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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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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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
1.本单位企业近三年内没有以下行为:企业发生一般及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火灾事故;存在“偷、逃、抗、骗”税等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中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记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还未移出。 | |||||||||||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 |||||||||||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 |||||||||||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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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申报责任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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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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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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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助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及标准方式
(一)补助适用时间。
2022年7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期间。
(二)补助对象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1.自然人车主。
2.2022年7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在长寿区辖区内的汽车销售商购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乘用新车或新能源乘用新车,且在长寿区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交纳新购乘用车相关税收、完善新购乘用车上户手续。
3.前1000名(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三)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助材料的相关要求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每辆给予1000元财政资金补助,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的银行卡上。
二、申报补助材料
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2022年7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期间,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以下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期内成功申报名额满1000名或者申报期满截止。
(一)上传购买新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二)上传购买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三)上传购买新乘用车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四)上传购买新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的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
(五)上传购车合同中含购车人及销售商信息页面的照片。
三、申报补助程序
(一)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由区商务委会同区公安局、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
(二)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对象,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3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助资金。
(三)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区商务委会同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四、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务委产业发展科,联系人:陈守明;联系电话:40232529。
通过微信扫描上面“长寿区汽车补助申报”二维码进入系统进行申报汽车消费补贴。
建材家具家电、“爱尚重庆·购在长寿”
促销活动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
一、活动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参与商户及标准方式
(一)活动适用时间。
消费券发放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期间。
(二)活动对象。
在长寿辖区的目标商户处进行商品消费的自然人,包括本地居民以及途经当地的旅行者等,对此将基于用户手机自身定位功能进行判别。
(三)参与活动商户范围
由区商务委确认的长寿辖区内的餐饮、家居建材、零售等类型商户。
(三)消费券发放标准及方式
“爱尚重庆·购在长寿”惠民消费券以电子券形式发放。分为“正餐美食满100元减50元”、“家居家电满5000元减500元”、“商超、轻餐满50元减20元”共三种消费券。活动期间放券方式为按月定量放券,根据活动费用总额来设置券量及名额,以避免费用超额。
1.正餐美食满100元减50元。每人每月限领1张,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消费券领取后有效期为7天,失效消费券计入个人领券限额,无法重新领取。活动期内将根据失效消费券和剩余活动费用重新发券,实际优惠名额共40000个,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2.家居家电满5000元减500元。每人限领1张。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消费券领取后有效期为7天,失效消费券计入个人领券限额,无法重新领取。活动期内将根据失效消费券和剩余活动费用重新发券,实际优惠名额共1000个,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3.商超、轻餐满50元减20元。每人每天限领1张,每月限领2张,消费券有效期7天。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失效消费券计入个人领券限额,无法重新领取。活动期内将根据失效消费券和剩余活动费用重新发券,实际优惠名额共83000个,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二、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促销活动消费券发放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贸服务中心,联系人:谭紫昕;联系电话:40244339。
部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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