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商务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区商务委员会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预决算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0947/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1-2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内外贸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本区商务工作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拟订本区内外贸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区外经外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等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本区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推动全区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发展;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外贸基地建设,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3.协调全区对外开放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中的重要事项;牵头推进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发展;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指导本区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

4.贯彻和组织实施本区“走出去”战略;组织本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负责外商投诉协调服务;管理对外援助业务。

5.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商品市场、大型商业中心、商圈、特色街、夜市规划布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

6.贯彻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职责,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7.负责推进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本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方案,组织起草商贸服务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发布商贸服务行业发展导向,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本区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8.负责推进全区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管理,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酒类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

9.落实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

10.落实会展经济发展政策,制定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会展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会展行业环境;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境内外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支持品牌展会发展。 

11.负责本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2.承担全区物流管理职责,拟订全区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水、空、铁、公等口岸功能建设,服务国际贸易大通道,推动水、空、铁、公多式联运打造;牵头推进物流园区建设;负责全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仓储业发展、冷链行业和全区货运代理管理工作;负责服务协调优化口岸环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促进通关便利。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产业发展科、行业监管科、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科、外经外贸科(行政审批科)。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一个:重庆市长寿区商贸物流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36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62.6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154.1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项目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36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8.86万元,教育支出3.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2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3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154.1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2.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2.61万元,比2023年减少1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25万元,比2023年减少36.8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265.36万元,比2023年减少11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扶持外经外贸、商贸流通等相关企业发展,商贸经济分析、招商、商业发展、执法等重点工作。

我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3.5万元,比2023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3.66万元,比上年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金额5265.36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7个,涉及资金1086.01万元;重点专项6个,涉及资金4179.35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周红             联系方式:023-402455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