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009303761/2016-0059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商务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6-04-19 | [ 发布日期 ] | 2016-04-19 |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局于2009年12月设立,由原长寿区粮食局和长寿区贸易委员会撤销后合并而成,为长寿区政府组成部门,属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市场调控科、综合执法科、特种商品管理科、粮油管理科、商贸发展科五科一室。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商贸流通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承担全区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规划、项目储备和招商工作。规划布局本区商业中心、产业群和各类大型商场、专业市场、商业街、社区配套网点;负责全区各类大型商贸设施建设相关报批手续的申报及其建设协调工作;指导本区商贸业态培育、调整和商业企业的改革发展;储备商贸领域内的招商项目并进行招商;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区商贸产业的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系统规划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商贸现代化。3、承担全区商贸流通业管理工作。强化对市场和商贸企业的管理,组织社会大流通;组织和管理本区内的大型商品交易会、展览、展示等各类促销活动;负责实物租赁业、拍卖、旧货、社区服务业、餐饮住宿服务业、商业批发、零售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直销、特许经营、代理等现代营销方式;制定全区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4、负责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和进行具有行业特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负责商贸流通行业和领域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在长中央、市属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商贸统计、商办工业统计工作,做好统计和信息的发布、预警;组织商品市场监控和应急保供。6、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7、承担粮食市场、储备粮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市场、储备库点、粮食实物、轮换计划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粮油标准质量管理、粮油工业统计、粮油统计工作,指导粮油行业科技创新工作;承担“前运粮”任务的加工、调运等组织工作;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粮食库存检查;负责粮油收购资格审查,指导协调粮食购销、执法检查等工作,确保粮食安全。8、指导行业协会业务工作,推进商务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处理本系统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9、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办公地址位于长寿区桃花行政中心桃源大道13号附1号。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4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15万元,项目支出156.00万元,比2015年增加75.9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商业发展资金项目,用于支持实体经济。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5.40万元,其中:因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50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减少7.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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