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0947/2024-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商务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内外贸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本区商务工作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拟订本区内外贸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 施。
2.承担全区外经外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等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本区贸易 促进体系的建立,推动全区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发展;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外贸基地建设,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3.协调全区对外开放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中的重要事项;牵头推进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发展;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指导本区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
4.贯彻和组织实施本区“走出去”战略;组织本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负责外商投诉协调服务;管理对外援助业务。
5.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商品市场、大型商业中心、商圈、特色街、夜市规划布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
6.贯彻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职责,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7.负责推进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本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方案,组织起草商贸服务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发布商贸服务行业发展导向,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本区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8.负责推进全区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管理,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酒类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
9.落实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
10.落实会展经济发展政策,制定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会展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会展行业环境;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境内外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支持品牌展会发展。
11.负责本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2.承担全区物流管理职责,拟订全区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水、空、铁、公等口岸功能建设,服务国际贸易大通道,推动水、空、 铁、公多式联运打造;牵头推进物流园区建设;负责全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仓储业发展、冷链行业和全区货运代理管理工作;负责服务协调优化口岸环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促进通关便利。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产业发展科、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科、行业监管科、外经外贸科(行政审批科)。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长寿区商贸物流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9066.00万元,支出总计19066.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85.75万元,增长70.53%,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906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85.75万元,增长70.53%,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66.0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906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85.75万元,增长70.53%,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24.25万元,占5.90%;项目支出17941.75万元,占94.1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门零结转要求。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66.0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85.75万元,增长70.53%。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1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9.70万元,下降18.67%。主要原因是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71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厉行节约。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9.70万元,下降18.67%。主要原因是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71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厉行节约。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门零结转要求。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45万元,占11.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31万元,下降8.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教育支出4.28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42万元,占7.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14万元,增长24.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488.14万元,占23.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5.03万元,增长2258.0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增加1425.03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77.44万元,占56.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4.22万元,下降31.75%,主要原因是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6)住房保障支出60.27万元,占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6万元,增长16.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53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如离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大力开展各项商务工作。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7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35.45万元,增长273.4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项目增加。本年支出127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35.45万元,增长273.4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项目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0万元,下降14.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55万元,增长86.75%,主要原因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等商务工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4万元,增长86.40%,主要原因是大力开展各项商务工作。
公务接待费5.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考察、洽谈及调研相关人员,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0万元,下降25.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2万元,增长87.92%,主要原因是大力开展各项商务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6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4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5万元,增长15.69%,主要原因是定期召开经济分析会,积极参加西洽会、上交会等各类展会,适时召开各类工作会等。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69.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8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大力开展各项商务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7941.7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周红,023-4024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