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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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9303761/2019-035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29 [ 发布日期 ] 2019-10-29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29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商贸流通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承担全区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规划、项目储备和招商工作。规划布局本区商业中心、产业群和各类大型商场、专业市场、商业街、社区配套网点;负责全区各类大型商贸设施建设相关报批手续的申报及其建设协调工作;指导本区商贸业态培育、调整和商业企业的改革发展;储备商贸领域内的招商项目并进行招商;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区商贸产业的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系统规划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商贸现代化。

  3.承担全区商贸流通业管理工作。强化对市场和商贸企业的管理,组织社会大流通;组织和管理本区内的大型商品交易会、展览、展示等各类促销活动;负责实物租赁业、拍卖、旧货、社区服务业、餐饮住宿服务业、商业批发、零售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直销、特许经营、代理等现代营销方式;制定全区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

  4.负责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和进行具有行业特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负责商贸流通行业和领域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在长中央、市属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商贸统计、商办工业统计工作,做好统计和信息的发布、预警;组织商品市场监控和应急保供。

  6.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7.承担粮食市场、储备粮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市场、储备库点、粮食实物、轮换计划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粮油标准质量管理、粮油工业统计、粮油统计工作,指导粮油行业科技创新工作;承担“前运粮”任务的加工、调运等组织工作;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粮食库存检查;负责粮油收购资格审查,指导协调粮食购销、执法检查等工作,确保粮食安全。

  8.指导行业协会业务工作,推进商务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处理本系统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9.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商贸发展管理科、粮油管理科、市场调控科、综合执法监督科、特种商品管理科、组织人事科、行政审批科,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长寿区商贸服务中心。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寿委发﹝2019﹞3号)文件,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局更名为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二是机构调整情况。我委划入全区外经外贸行政管理职责、全区物流管理职责,将反垄断职责划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将有关粮食方面管理职责划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商业保理、租赁、典当管理职责划给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液化气、醇基燃料等管理职能划给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目前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产业发展科、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科、行业监管科、外经外贸科(行政审批科)。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930.01万元,支出总计3930.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9.83万元,增长81.9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肉联厂破产安置资金归还、区级储备粮专项资金、商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525.6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648.72万元,增长87.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肉联厂破产安置资金归还、区级储备粮专项资金、商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5.6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04.3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39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3.13万元,增长93.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肉联厂破产安置资金归还、区级储备粮专项资金、商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其中:基本支出783.99万元,占23.07%;项目支出2614.94万元,占76.9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3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70万元,增长31.33%,主要原因是增加文明长寿建设专项资金、商贸产业扶持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2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8.72万元,增长87.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肉联厂破产安置资金归还、区级储备粮专项资金、商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较年初预算增加2952.16万元,增长514.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肉联厂破产安置资金归还、区级储备粮专项资金、商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4.3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9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3.13万元,增长93.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肉联厂破产安置资金归还、区级储备粮专项资金、商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5.46万元,增长492.69%。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增资调资等人员经费的支出,另一方面是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的支出和年初结转结余项目的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70万元,增长31.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文明长寿建设专项资金、商贸产业扶持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75万元,占13.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47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晋级晋档和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支出。

  (2)教育支出2.61万元,占0.08%,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97万元,占4.44%,年初无预算数,通过上年结转经费列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23万元,占44.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1.04万元,增长1842.99%,主要原因:一是晋级晋档和调整工资标准导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离退休支出增加、退休死亡人员增加;二是增加了肉联厂破产安置资金归还。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46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晋级晋档和调整工资标准导致医疗保险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65.11万元,占1.92%,年初无预算数,年中追加归还肉联厂破产安置资金。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8.71万元,占11.14%,年初无预算数,年中追加安排各类商贸物流管理专项经费及上年列支。

  (8)住房保障支出23.48万元,占0.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晋级晋档和调整工资标准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9)粮油储备物资支出720.00万元,占21.18%,年初无预算数,年中按照区级储备粮计划安排专项补助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3.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44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及人员调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如离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6.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4万元,下降19.1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1万元,主要原因是偿还肉联厂破产安置资金给开投公司。本年支出6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1万元,主要原因是偿还肉联厂破产安置资金给开投公司。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64.0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1万元,下降25.6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不变。

  无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不变。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万元,下降32.4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9万元,下降19.68%,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了公务活动和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3.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考察及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8万元,下降80.9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2万元,下降34.8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不必要的接待和减少了接待的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3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4万元,下降19.18%,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和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特别是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和会议费等方面费用大幅降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打印机和台式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72.2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分解落实细致,资金使用符合单位内控制度体系的要求,所有项目达到预期成效。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区级储备粮和区级成品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达到预期成效。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0万元,执行数为7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照国家和市级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要求,用于保障长寿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具体包括:1.成品粮储量计划500吨,每吨600元/年,30万元;2.原粮储备计划15000吨,每吨455元/年,682.5万元。3.2017年第四季度成品粮计划补贴7.5万元。全年目标任务完成,达到预期成效。发现问题:一是项目绩效指标难度大;二是绩效管理认识不充分,管理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项目实际详细设置绩效考核指标;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40244072。

  附件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pdf

  附件二: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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