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5517796/2024-0001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5 |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环境监测之规定,对辖区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和进行经常性监测,为环境执法及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执法依据。
2.定期向上级业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编制本区环境质量报
告书。
3.对辖区内污染物排放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并监测、检查其各项环境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为排污收费等环境执法及管理提供监测数据。
4.为辖区生产性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项目竣工验收提供环境监测报告。
5.参与辖区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为仲裁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提供数据。
6.完成区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区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3名,其中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2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0.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20.08万元,主要是2024年起独立核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20.0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5.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0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20.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95.0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0.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08万元,比2023年增加102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08万元,比2023年增加795.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起独立核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5万元,比2023年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起独立核算,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23年增加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起独立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3年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起独立核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7.62万元,比上年增加107.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起独立核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1.7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61.7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7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5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个,涉及资金225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车辆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胡丹 联系方式:023-4046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