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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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567922R/2024-00015 [ 发文字号 ] 无文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24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重庆市长寿区库区移民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1-2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帮助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安置区经济发展,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执行库区移民扶持相关工作。

1.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监督、指导移民资产和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移民资产保值增值、移民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3.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制度的拟定及项目监管,协同做好后扶政策监测评估和资金绩效评价。

4.负责监督、指导全区水库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动态管理、统计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和移民培训。

5.协助做好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信访政策解释和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库区移民服务中心编制数13名,实际在编12名。

本单位自2024年起独立编制部门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73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95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738.2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78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69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738.2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0 万元,农林水支出8683.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738.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76.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46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6.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25万元,比2023年增加276.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自2024年起独立编制部门预算,2023年预算由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本级)统一编制,无独立数据,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510万元,比2023年增加15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自2024年起独立编制部门预算,2023年预算由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本级)统一编制,无独立数据,主要用于完成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项目建设。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52万元,比2023年增加6952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自2024年起独立编制部门预算,2023年预算由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本级)统一编制,无独立数据,主要用于完成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发放及项目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比2023年增加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3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自2024年起独立编制部门预算,2023年预算由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本级)统一编制,无独立数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3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自2024年起独立编制部门预算,2023年预算由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本级)统一编制,无独立数据;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10万元。其中:一般项目2个,涉及资金1510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雪娇  联系方式:023-4023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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